酒后发生口角 万宁一男子持刀捅死1人伤2人被公诉

[综合] 时间:2024-04-16 12:10: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41次

原标题:酒后发生口角 万宁一男子持刀捅死1人伤2人被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酒后南海网、发生南国都市报3月22日消息(记者 陈栋)去年,口角万宁市某镇发生一起现行命案,男持犯罪嫌疑人陈某望持刀杀死1人伤2人。刀捅近日,死人伤人诉陈某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酒后

2020年8月30日21时许,发生陈某望酒后到万宁市某镇一村委会吵闹要找村委会书记欧某某。口角欧某某和陈某望的男持父母陈某某、王某某见状劝说他不要吵闹,刀捅早点回家休息。死人伤人诉

陈某望走到村委会庭院处仍在大声吵闹,酒后黄某甲从村委会一楼教室走出来,发生劝说陈某望早点回家休息,口角随后二人发生口角。陈某望便走到停放在村委会一楼的摩托车上,拿了一把尖刀,持刀捅黄某甲数刀致黄某甲倒地。

黄某甲的二儿子黄某乙欲上前救黄某甲,被陈某望持刀捅中数刀倒地。黄某甲的大儿子黄某丙上前阻止,也被陈某望持刀捅中数刀。村民上去制止后,陈某望逃离现场。黄某丙、黄某乙被送往医院救治,黄某甲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经鉴定,黄某甲符合单刃刺器捅刺胸部致双肺、心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黄某乙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黄某丙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2020年9月2日,陈某望在家属的陪同下到万宁市公安局万城派出所投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陈某望持械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二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陈某望提起公诉。(陈栋)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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