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三限房”建设分配试点方案

[热点] 时间:2024-03-28 18:45: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64次

原标题:东莞出台“三限房”建设分配试点方案

(记者/吴擒虎 唐卓)近日,三限房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东莞东莞拟在长安、出台虎门、建设凤岗、分配方案塘厦、试点大朗5镇试点建设“三限房”项目。三限房承购人按房产总价的东莞50%出资购买50%产权。交付一定年限后,出台经东莞市政府同意,建设可获得完全产权。分配方案

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三限房建立多主体供给、东莞多渠道保障、出台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解决东莞市稳定就业无房群众的居住刚需和后顾之忧,并适度兼顾资产保值需求,制定这一方案。

东莞对“三限房”建设和分配提出具体规定。“三限房”指商业住房土地出让时,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的房产。由政府指定的代持机构(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公司作为代持机构)与承购人按份共有。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购买“三限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

东莞试点的“三限房”建筑面积限定在70—80平方米,户型为两房两厅一卫或三房两厅一卫,实施基本装修交付。“三限房”分配按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定向分配,第二阶段为公开抽签。

承购“三限房”的东莞市民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东莞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具有东莞户籍且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不具有东莞户籍但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与“三限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承购市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三限房”交付一定年限后,经东莞市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产权。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且入户东莞满3年的,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八折购买代持机构份额;持有“莞香卡”的可按市场评估价七折购买,持有“玉兰卡”的可按市场评估价五折购买。(吴擒虎 唐卓)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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