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李显扬要赔钱给两位部长!在新加坡做了这件事,在海外也会被追责

[时尚] 时间:2024-04-25 13:57: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20次
终于判了!判李赔钱

之前,显扬李显扬因为针对新加坡两名部长——尚穆根和维文医生租用黑白屋一事,位部外也发表了不恰当的长新言论,最终被两名部长告上了法庭!加坡

期间,做件追责已经离开新加坡的事海李显扬并没有出席法庭听证会。

但是判李赔钱,在他缺席的显扬当下,新加坡法院依然对李显扬做出了裁决。位部外也

李显扬诋毁部长案始末 今年6月,长新尚穆根和维文医生两位部长的加坡租房事件引发了全岛关注。

两位部长要求自证清白,做件追责新加坡总理授权国务资政张志贤展开调查,事海反贪局也介入后,判李赔钱最终两人被证明没有以权谋私违反操守:

2万6新币月租的黑白屋!新加坡两部长没有贪污受贿!调查局公布结果~

然而,在调查结果公开近一个月后,李显扬突然在个人脸书上发文表示新加坡当局在黑白屋事件中给予了部长便利。

“(我们)对人民行动党的信任已经破灭,它不值得被信任......”

即使新加坡当局在不久后指责李显扬的言论不实,并且要求他贴上更正指示而李显扬也照做了。

但在几天后,李显扬再度发文表示“我坚持我所说的。POFMA(新加坡反假新闻法)的通知具有误导性。”

事情本应尘埃落定,可李显扬几次三番指责这两位部长的言论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引发热议。

于是,今年9月1日,尚穆根和维文医生正式入禀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诉李显扬诽谤。

    

图源:海峡时报

经过几个月的审讯,由于李显扬没有回到新加坡,更没有提呈表示打算应诉的通知书。

于是,在11月2日高庭发出缺席裁决并与昨天发出完整判词,批准两部长的请求:

①颁布禁令限制被告(李显扬)发表或传播原告腐败行为的虚假和诽谤性指控,包括不实指控两部长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给他们特别待遇,在装修黑白洋房时,不必寻求批准即违法砍伐树木;

②被告(李显扬)必须向原告(尚穆根以及维文医生)做出赔偿,赔偿金额之后将进行另外的听证会后另行评估决定;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在接到两位部长的起诉要求后,当局已经通过脸书向李显扬送达法律文件。

隔天,李显扬就在脸书发文证实他已看过这些文件。按照法律他本可以在21天内对文件做出回应,但事实是他什么都没有做。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表示两位部长必须澄清说明要求法院颁布禁令的必要性。法官解释到,“申请了禁令但当事人没有回应”这一说法并不能用作判决依据。

曾经引起诸多争议的“黑白屋”,图源:海峡时报

在法院判决下达后,李显扬也于不久前知晓了此事。

但是,在11月10日的一则脸书帖文中,李显扬似乎显得并不是那么的服气。

他表示,自己之前已经按照当局要求贴出更正指示了,没有删除帖子的原因在于“想让更多读者了解情况自行判断我有没有诽谤这两位部长”。

“现在,我被迫得从我的Facebook页面上删除这些言论了。”李显扬至今仍不同意自己的言论构成诽谤。

李光耀、李显龙多次被诽谤

说起来,尚穆根和维文医生并不是唯二的遭遇公开诽谤的新加坡政治人物。

前几天,就有人在脸书上贴出一张惊悚的图片称:

李显龙神圣一系列的丑闻震惊了整个新加坡!(但这是诈骗连结假新闻)

新加坡建国后,三任总理——李光耀、吴作栋和李显龙曾遭遇被诽谤的情况。

1)李显龙状告网络博主诽谤

新加坡网络博主梁实轩曾于2018年11月在脸书转发了一则新闻,文章称李显龙是一马公司弊案的主要调查对象。

这则不实消息引发李显龙关注,并最终将其告上法庭。

案件于2021年3月审结,梁实轩最终因影射李仙龙涉及犯罪行为,确实诋毁了他的声誉,被判向李显龙赔偿13万3000新币。

图源:CNA

2)李显龙再被诽谤,获赔21万新

新加坡网络媒体《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曾在2019年发表一篇关于殴思礼路38号故居的报道,被李显龙指出文章具有诽谤性。

在要求其主编许渊臣撤下所有相关的文章和内容,但被拒绝后,李显龙在2019年正式起诉许渊臣和文章作者。

案件最终在2021年10月下判,高庭判决李显龙胜诉,获得21万新币赔偿。李显龙稍后将赔偿款全数捐给了慈善机构。

3)新加坡反对党成员诽谤李光耀、吴作栋后破产

现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曾在21世纪初惹上一场官司。

在2001年竞选期间,他对当时的总理吴作栋、内阁资政李光耀发出诽谤言论 ,法庭稍后裁决他须付50万新币名誉损失费

徐顺全早年曾在NUS担任心理学讲师,图源:海峡时报

不过由于他迟迟不付赔偿金, 他2006年被高庭判破产背上穷籍,失去竞选资格。

直到2012年,他才以3万新币就诽谤案的赔偿与吴作栋和李光耀达成协议,近些年重新站在大选舞台上。

图源:Todayonline

4)“问题少年”诋毁李光耀入狱

曾以童星身份在新加坡颇有名气的余澎杉Amos Yee,在李光耀过世后没多久爱就上传了一则标题为“李光耀终于X了”的8分38秒短片。

他在短片中质疑李光耀被个人崇拜,说他是一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领袖,批评他创造了一个贫富悬殊,以物质富足论成败的社会。

最终,2015年7月,余澎杉在网上发布诋毁基督教和辱骂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视频等罪行被控,最终被判刑53天。

在屡次因不当言论获罪后,余澎杉最终跑到美国,但却因为故意和女孩交换裸照在美国再次入狱......

美国执法部门去年公布的余澎杉当时的近照

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诽谤!

不仅是公众人物发表言论需要注意,针对新加坡法律发表过激且不实的言论,也有可能招来官司。

2010年,英国媒体BBC就报道了一则新闻,一名英国作家发表的新书《一名刽子手的黄金岁月》,副标题“面临审判的新加坡司法”中,因其中存有大量过激言论而被警方以“刑事诽谤罪”逮捕接受调查。

来源:BBC

那么,在新加坡如果普通人遭遇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根据新加坡刑法第499条,只要是故意、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自己的言论会损害他人(受害者)的名誉就会被定义为诽谤。

这在新加坡是一种刑事犯罪。一旦罪成,虽然被告无需坐牢,但需面临禁令(可为暂时性的)和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两种处罚。

在新加坡,书面文字和对他人的诋毁性的言语,都能被当作是犯罪依据。

在申诉时,仅仅是对自己的言论不谨慎或不了解事实真相,也并不能作为诽谤的辩护理由。

但是,这些诽谤性言论都必须有明确的受害者,且是公开发表的,或传达给了其他人,才能被当作是定罪依据。

不过,在以下几种情况中,被告当事人也能利用以下理由做出抗辩。

①涉案言论是公正的

该言论是以评论的形式发表,即表达他们的意见,而不是事实陈述

该言论是基于真实的事实(《诽谤法》第9条)

该言论是公平的,即它是一个心智正常的人的诚实意见,即使该言论的制造者可能有偏见或使用夸张的手法

该言论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

②正当理由

如果被告能够在审判中证明他们所做的陈述在内容和事实上是真实的,那么他们就可以使用正当理由辩护。

③拥有特权

有两种特权可以用来辩护:

绝对的特权(包括行政事务、议会程序和司法程序过程中的言论)

有条件的特权

④原告同意

如果原告明确地、无可争议地同意发表诽谤性言论,而且是自由和自愿地同意,则适用这一辩护。

⑤提供赔偿

如若被告证明他们的言论是无意的,但主动公开道歉,并通知最初声明的接受者,这是诽谤。这使被告可以避免对他们提起诽谤诉讼。

即使对诽谤的诉讼正在进行中,原告在满足一系列条件后也可以选择中止诉讼。

⑥无意的传播

这种辩护发生在中间方(传播者)证明他们不知道该出版物是诽谤的情况下。这通常是由送货员、图书馆或零售商等人使用。

另外,从李显扬案件也能看出,虽然他是在英国发表了诽谤性言论,但依旧可能被新加坡追责!

具体来看,就是一旦事件具有让新加坡法庭审理和解决诽谤诉讼的要素,在海外发表诽谤言论的人,就有可能在新加坡被起诉!

在被起诉后即使什么都不做(没有提交应诉通知书),也会被认为是“缺席”,必须承担其后果,法院会对个人作出缺席的判决!

图源:见水印

所以,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不妨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律师向新加坡法院提交报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椰友们,你们觉得李显扬这次要赔多少钱呢?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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