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塑令”下,仍违规使用销售塑料制品,这些商家“吃”罚单

[娱乐] 时间:2024-03-28 21:50: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25次

原标题:海南“禁塑令”下,禁塑令仍违规使用销售塑料制品,海南这些商家“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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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下仍销售南海网、违规南国都市报5月25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5月25日上午10时,使用塑料商《海南省禁塑工作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新闻发布会将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召开。制品《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后,吃罚经过前期准备和试点,禁塑令在实施阶段推进5个月进程中,海南海南省禁塑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下仍销售记者了解到,违规近期以来,使用塑料商海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囤积批发违规塑料制品的制品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吃罚查处了一批违规商家。禁塑令

执法人员在海口龙华国兴龙记烧腊饭店查获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打包盒等制品。

使用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海口龙华两商家分别获罚3万元

2020年12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水产码头水产局楼下的海口龙华合兴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正在销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单(第一批)》内含有聚乙烯(PE)加厚纸杯。

经调查了解,海口龙华合兴商行主要经营全生物可降解背心袋,经营方式为零售。2020年1月,该商行从南宁某纸业有限公司购进“兴荣”加厚纸杯,进货6袋(每袋46个,共计276个),摆放在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材料为食品级原纸+PE淋膜,进货价格是1.2元/袋,销售价1.5元/袋,饮料杯上标有“材质:食品级原纸+PE淋膜”。6袋加厚纸杯按该商行销售人员提供的进货价计算,货值金额为9元。

2020年12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宝驹汽车广场B幢的海口龙华国兴龙记烧腊饭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饭店包厢储物柜内存放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打包盒等制品并提供给消费者打包食品时使用。

执法人员在海口龙华国兴龙记烧腊饭店查获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打包盒等制品。

据龙华国兴龙记烧腊饭店主管龙某称,2020年8月份,他们店在海口市水产码头市场从流动商贩购买了这些包装盒、包装袋,包装袋十袋(每袋100个,共计一千个),每袋一元,包装袋上标有PE-HD标志;购进方形塑料饭盒215个,每个0.1元,购进圆形塑料饭盒188个,每个0.1元。两种形状的饭盒上标有PP-YK142标志。按龙某提供的进货价计算,货值金额为50.3元。该店购买的上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是为了方便提供给顾客到该烧腊饭店消费时使用。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海口龙华合兴商行、海口龙华国兴龙记烧腊饭店在经营中销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单(第一批)》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相关规定。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海口龙华合兴商行予以没收“兴荣”加厚纸杯276个并罚款30000元;对海口龙华国兴龙记烧腊饭店;没收标有PE标志的包装袋1000个、标有PP标志方形塑料饭盒215个,标有PP标志圆形塑料饭盒18个,并处罚款30000元。

执法人员对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流动摊贩予以拦截。

电动车上拉着两万余个塑料袋销售 琼山区执法人员联合民警现场拦截查扣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琼山区“禁塑”成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持续开展“禁塑”专项整治执法行动。5月11日上午10时,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市场监管科执法人员开展“禁塑”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椰海大道凤翔湿地公园附近巡查时发现,一流动商贩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路边涉嫌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执法人员当场联合海口市琼山区行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凤翔派出所民警拦截检查。

执法人员对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流动摊贩予以拦截。

在检查时,执法人员经清点发现,这辆车牌号为8084XX的电动车上,居然装有2.3万余个23种规格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吸管768个以及286个“雄邦塑业泡茶杯”。据该流动摊贩王某饶称,今年3月15日,他电话与一自称陈姓男子联系,互相约定送货地址所购买。他表示,其知道《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但不知道海南省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执法人员对流动摊贩销售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予以查扣

因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对现场发现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予以查扣,并对王某饶处罚款800元。

餐厅、超市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打包盒 3商家分别“吃”罚单1000~10000万元

2020年12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到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中路162号康达大厦某茶餐厅进行检查,发现该餐厅正在使用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塑料打包盒、打包盒盖、吸管(塑料饮料袋30包(含有聚乙烯PE)、塑料蛋挞盒3包(含聚苯乙烯(PS))、塑料打包盒15包(含有聚丙烯(PP))、塑料打包盒小型(含有聚丙烯(PP)、塑料圆盒6包(含有聚丙烯(PP))。

经调查,该餐厅在经营当中涉嫌使用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日用塑料制品构成了向消费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对该餐厅予以没收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日用塑料制品4485个,并罚款10000元。

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打包盒的餐饮店。

2021年3月19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美兰村村内仔村一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正在使用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日用塑料制品(塑料袋)105个。

经查,该超市在经营当中涉嫌使用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日用塑料制品,于2020年3月10之前购买所剩的,其在经营中使用的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日用塑料制品是由海口市的流动摊商送来的,没有进货单据,在经营中免费提供给消费者使用。

该超市被依法予以没收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日用塑料制品(塑料袋)105个,并处罚款2000元。

2021年4月7日,执法人员对海口美兰一餐饮店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免费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给消费者使用的情况,遂依法对上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予以扣押及立案调查。经查明,该餐饮店在经营场所内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塑料袋(含有聚乙烯(PE)),规格:1捆/30个,共计2捆,构成了向消费者提供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决定对该餐饮店予以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60个(含有聚乙烯(PE)),并处罚款1000元。

一图读懂 | 海南“禁塑令”实施近半年,效果如何?

(蒙健)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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