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寄锦旗!今天,海南二中院法官收到一个特殊快递

[焦点] 时间:2024-01-23 18:25: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3次

原标题:千里寄锦旗!千里旗今今天,寄锦海南二中院法官收到一个特殊快递

新海南客户端、天海特殊南海网、南中南国都市报11月11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罗凤灵 张模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11日收到了一个特殊快递,院法打开包裹一看是官收一面印着“公正廉洁、情系百姓、快递法律卫士、千里旗今社会良心”字样的寄锦锦旗。

这是天海特殊居住在重庆市的当事人陈某专门寄过来的快递,她收到海南二中院邮寄送达的南中判决书后非常激动,不仅打来电话感谢合议庭法官公正裁判,院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官收还通过快递从千里之外寄来了锦旗。快递

谈起陈某的千里旗今诉讼,还要从一套房子说起。2009年陈某与杨某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在海口市购买了一套房。2018年3月25日,夫妻二人将共有的房产以388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合同约定了房款的支付方式和交房日期。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约定陆续支付购房款。2018年4月6日,陈某与杨某将涉案房产移交给张某。之后,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办证人员告知在2018年6月4日前办理完毕并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

办证期间,上述房产被法院查封。2018年7月5日,张某代杨某向法院转账缴纳12.18万元执行款后,涉案房产解除查封。又因张某永提起对杨某的诉讼,6月12日,该房产被轮候查封。张某向一审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涉案房产的查封被驳回。8月20日,张某又向一审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在诉讼中,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其中购房款107.82万元支付给陈某与杨某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要求张某将107.82万元汇入法院代管款账户内。张某将107.82万元购房款汇入一审法院代管款账户后,一审法院于2018年12月28日确认张某对涉案房产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不得强制执行,遂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

上述房产查封期间,陈某与杨某于2018年7月协议离婚。针对暂扣在一审法院代管账户中的107.82万元,陈某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部分应当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先后提出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均被一审法院驳回。陈某不服,向海南二中院提出上诉。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定,涉案107.82万元款项的性质为张某向陈某、杨某购买涉案房产所支付的购房款,涉案房产为陈某、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涉案107.82万元即为涉案房产的替代物,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某应享有一半的权益即53.91万元,从而判决确认其中的53.91万元归陈某所有,不得执行。至此,案结事了。(陈栋 罗凤灵 张模金)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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