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 最低应收41万余元服务费仅收5000元 长沙律师协会通报

[焦点] 时间:2024-03-29 07:57: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60次

  6月2日,长沙处分据媒体报道,因收应收元服元长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中,费过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万余元,低被但长沙一律师仅收5000元。警告仅收近日长沙市律师协会官网通报了该起案例,最低认定该律师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余务费构成不正当竞争,沙律师协对涉事律所和律师严某某给予警告的长沙处分行业处分。

  2017年5月9日,因收应收元服元长委托人刘某某经朋友介绍请求严某某律师代理潘某某诉刘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费过碍于朋友情面,低被严某某律师决定接受委托,警告仅收并指派肖某律师担任该案刘某某一审程序的最低诉讼代理人。当日,余务费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为5000元,至今未收到刘某某该笔律师费。调查组查证发现,肖某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正常履职,没有证据证明有违《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时,该案诉讼标的为15212400元,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依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本案依照诉讼标的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1248元,但本案《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属于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情形。

  最终律协认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被处分人收取了委托人刘某某的律师费用,故“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违规事项不能成立;被处分人构成“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长沙律协的处理结果: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业处分;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警告的行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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