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被结婚”怎么办?广东法院这样化解行政争议

[时尚] 时间:2024-04-19 17:10: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33次

原标题:莫名“被结婚”怎么办?广东法院这样化解行政争议

(记者/李润芳 通讯员/吁青 段弘宏)6月20日,被结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莫名案例涵盖了行政处罚、办广征收补偿、东法行政登记、院样行政强制等多个类别的化解行政行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房屋拆迁补偿、争议土地征收、被结婚工商登记、莫名结婚登记、办广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东法既有法院发出司法建议针对行政机关履责行为的院样督促纠错,也有加强府院联动实质化解纠纷的化解协调司法,还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司法评价,彰显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创新行政审判监督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实现行政争议案结事了政和,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实践和担当作为。

拆除违建后仍有安全隐患

“官民”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梁某系佛山某小区业主。禅城区某街道办综合执法队在对梁某的楼上业主违法建设实施拆除后,楼层间仍留有拆缝,石头散落在高空外墙水管夹缝及横梁上,存在安全隐患。梁某两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行政机关均回复称相关问题需请业主联系物业管理处,与违建业主进行协商和解决。梁某遂以行政机关未履行违建拆除的善后处理职责为由,诉至法院。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违法加建的楼板系业主所为,但行政机关实施了拆除行为,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客观存在并亟待消除。法官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对如何全面、积极履责进行释法说理。后行政机关组织违建业主一起进行了施工,消除危险物并对墙壁进行修复美化。梁某满意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面对行政机关无职责义务的答辩意见,法院在办案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双方从法治、和谐、友善的核心价值出发,以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搁置履责争议,最终促成行政机关与违建业主一起做好善后工作,消除了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也消融了邻里隔阂,有力促进的“官民”“邻里”和谐。

冒用身份证登记结婚

司法建议促行政机关及时纠错

陈某与温某于2002年3月21日在河源市某县登记结婚,于2005年8月20日登记离婚。2004年4月14日,“陈某”和案外人向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审查后作出婚姻登记并为其办理结婚证。陈某主张其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2004年的婚姻登记,请求民政部门撤销被拒绝后诉至法院。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陈某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属实。虽陈某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但考虑到陈某确因2004年被冒名婚姻登记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法院专门组织民政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听取行政机关纠错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商讨解决办法。根据协调情况,法院决定通过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的方式,启动行政纠错程序。收到司法建议后,某县民政局撤销了2004年的婚姻登记,困扰陈某多年的冒名婚姻登记案件得到实质解决。

婚姻登记与撤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对已查实的冒名婚姻登记但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限无法寻求司法救济的情形,由登记机关主动纠错,是最优路径。本案法院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充分了解行政程序重开的痛点难点,能动司法,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启动自我纠错程序,共同帮助原告摆脱“被结婚”难题开启新生活,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李润芳)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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