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公安局:小案不小办 群众把公安赞

[探索] 时间:2024-03-29 07:28: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51次

原标题:洪江市公安局:小案不小办 群众把公安赞

2月4日,洪江洪江市公安局依法对多次盗窃槟榔的安局向某(男,45岁,小案洪江市人)予以刑事拘留,不小办群彰显出洪江市公安“小事不小看,众把赞小案不小办”的公安破案决心,赢得辖区群众阵阵好评。洪江

2月1日14时许,安局受害人邓某到安江派出所报警,小案称自己在安江镇稻都广场附近经营的不小办群批发部店内的槟榔多次被盗,请民警帮助。众把赞接警后,公安该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进行调查,洪江发现此批发部摆在门口烟柜上的安局槟榔多次被人盗走,造成经济损失200元。小案洪江市公安局安江片专案组的民警通过大量地侦查分析,发现同一名男子分别于1月30日8时许、1月31日8时许、2月1日8时许先后三次到此批发部店内以买方便面的名义,趁老板不注意盗窃了门口烟柜上的槟榔,总价值200元。随后,通过走访,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向某的基本信息。当民警赶到向某家中时却未发现其本人,通过摸排找到了向某的联系方式,打通了向某的电话。

2月2日中午,向某主动来到安江派出所投案。经讯问,向某如实交代了其于2021年1月30日8时许、1月31日8时许、2月1日8时许先后三次到某批发部店里盗窃4包槟榔的事实。看到公安民警时,向某悔不当初,以为只是偷了几包槟榔不会有事,没想到已经触犯了法律。警察蜀黍温馨提示:盗窃价值虽小,其恶也大,坏事莫以“事小”而为之,小偷小摸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向春颖 唐凡)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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