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基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本建指导意见》,就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37276—2018),立全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作出部署。国统《指导意见》提出,养老到2022年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机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等级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统筹确定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组织,评定或者面向社会公开选定第三方评定组织,体系合理设定各级评定组织职责权限。年基地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组织接受本级民政部门的本建指导和监督。省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立全细化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国统设定首次评定等级限制和晋级年限要求,养老明确各评定环节的机构具体工作时限,全面推进全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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