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在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而事发小区属于非限养区,不能办理狗证,不在养犬条例约束范围内。话虽如此,但非限养区不能成为文明养犬的“真空地带”,《条例》中提到的管限结合,管在哪里?恶犬伤人,物业和狗主人都需要给受害者一个说法,狗主人对于饲养的烈性犬外出时未给其套狗链戴嘴套,未尽看管义务,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方在平时有没有对违法养犬行为如不拴绳、不戴嘴罩等行为予以制止?这些,都是需要解答的问题。唯有严格执法,严惩那些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养狗行为,才能让文明养狗落到实处,让每个人安心出行。
出品人:蓝岸
总策划:肖刚
评论员:梁煖
观察员:陈致远
剪辑:梁煖
(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