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投资工程、购买设备等事实骗取他人125万余元 海口一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

[时尚] 时间:2024-03-13 15:13: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22次

原标题:虚构投资工程、虚构嫌诈购买设备等事实骗取他人125万余元 海口一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投资南海网、工程购买南国都市报10月11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10月11日,设备实骗诉记者从12309中国检察网获悉,等事海口一男子虚构投资工程、取人购买设备等事实骗取他人125万余元后逃匿,元海因涉2019年10月底被警方抓获后,口男近期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海口检方公诉。骗罪

2013年初至2014年10月期间,虚构嫌诈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投资,虚构参与工程投标、工程购买需要进货、设备实骗诉资金周转困难等事实,等事许诺按期支付高额利息,取人在其经营的位于海口市某茶叶店内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借款。李某某将借款少部分用于投资其经营的海口某养生馆,大部分用于请客吃喝、个人花销以及借新债还旧债用途,导致资金缺口越来越大。

其中,2013年初至2014年10月期间,李某某虚构需要支付货款、投资工程等事实,许诺支付高额利息,多次向被害人梁某某借款。李某某借款初期能按时付息还款,2014年10月逃匿后,造成梁某某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7万元。

2014年6月至同年10月期间,李某某采取上述相同方式,多次骗取被害人陈某甲借款,同年10月逃匿后,造成陈某甲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9.97万元。

2013年至2014年10月期间,李某某虚构为扩大经营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许诺支付高额利息,多次骗取被害人察某某借款,借款初期能付息还款,2014年10月逃匿后,造成察某某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1.64万元。

2014年6月至9月期间,李某某还骗取被害人王某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偿还少部分欠款后于2014年10月逃匿,造成王某某经济损失达人民币9.4万元。

2014年10月10日,李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名义,骗取刘某某借款人民币7.5万元,随后举家逃匿。

2019年10月28日,公安民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某农场附近抓获在逃的李某某。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工程、购买设备等事实,许诺支付高额利息,骗取多名被害人借款,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达125.5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遂提起公诉。(王天宇)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