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14年前“莫名其妙”被签字贷款8万元,法院认定“本人笔迹”判其败诉

[探索] 时间:2024-04-24 13:44: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97次
“明明是莫名其妙他冒名贷款,也是男称年前他实际使用了那8万元,而且还有其他人也和我一样‘被贷款’,被签为啥我就要背这黑锅?我觉得银行办理贷款背后有猫腻!字贷”

坚称从不曾在任何一家金融机构贷过款,款万山东聊城的元法院姬先生说自己莫名其妙背上了8万元的贷款债务遭银行起诉追偿,还因被认定贷款手续上的定本签名确系他的笔迹而败诉,他为此想不通,人笔多方维权至今无果。迹判

“换农业补贴存折,意外发现身上背着8万元贷款”

姬先生是莫名其妙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河店镇姬家村村民,除了务农之外以生猪屠宰为生,男称年前“但我家的被签平静生活在2019年被打破了。”

姬先生介绍,字贷2019年,款万家里的粮食补贴存折该换折了,但当他赶到莘县商业银行何店支行办理时,却发现账户里的数百元补贴款被冻结了,“说是我有笔贷款逾期了。”姬先生说,银行的这个说法让他莫名其妙,自己除了这张粮补折子外没有其他存折啊,平时也就是少量的存取款,从来没有涉及过贷款业务,怎么凭空就多出来一笔贷款?

为了弄清情况,姬先生赶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了自己的征信情况及账户信息,惊讶地发现自己名下除了手头的粮补折子外,还有一个陌生的折子,但全家人都不记得有这么一个存折,而自己背上的8万元贷款就跟那张折子有关。

贷款的实际使用人是同村村民

担保人是其亲朋好友

“贷款的手续显示是2009年12月份。”姬先生的儿子小瑞介绍,之后他们找到银行拿到了贷款授信表,表里填的贷款用途是养猪,“贷款材料中我爸妈的身份证件肯定都是假的,因为在2009年前后,他们的证件从未出借也没有丢失,一直锁在家里,不可能凭空出现在银行的贷款手续里,而且授信表里填的贷款用途跟实际也不符,我家没养过猪。”小瑞说,贷款材料中还有其父亲的一张一寸照片,“那张照片看角度应该是偷拍的,因为他父亲从来没有照过那样的照片。”小瑞说,随后他们跟着银行在同村王某某的手里见到了那张存折。 此时,小瑞进一步了解到,这笔贷款主贷人是其父亲,实际使用人则是王某某,而担保人则是王某某的几位亲朋好友,“是他的弟弟、侄子和妹夫等人”。

据小瑞介绍,他家与这个王某某仅为同村关系,平时并没有什么来往,甚至在更进一步的了解中获悉,几位担保人对于曾担保姬先生8万贷款一事也并不了解。

小瑞称,他曾在见到王某某时专门询问过当时的贷款手续是怎么完善的,“他跟我说是我父亲帮他办的,说我父亲是在我家集贸市场的摊位上给他签的字。”小瑞说,但是因为两家人并不熟悉,他专门问对方摊位所在的方位,王某某直接说错,“那也间接说明这事是有猫腻的,最关键的是我父亲压根儿就没干过这样的事。”

小瑞说,当时他父亲曾多次找过银行方面及王某某,但事情始终没有结果。

银行起诉追偿

司法鉴定确认“贷款人签名”系本人笔迹

在多方谈判无果后,2021年3月,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店支行一纸诉状将姬先生告上了法庭。

据姬先生提供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店支行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姬先生偿还贷款 74124.3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银行诉称,借款人姬先生于2009年12月17日与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店分社签订了《借款合同》为姬先生授信 80000元,期限两年,自2009年12月17日至2011年12月12日,同日由王某虎等四人与河店分社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姬先生授信80000元提供担保。借款人姬先生于2009年12月19日从河店分社借款80000元,于2010年11月25日到期,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日利随本清。截止2020年11月25日共偿还本金6次计 5875.88 元,剩余本金及利息不予偿还。经项目小组人员多次催要,借款人以不是自已签字为由,拒绝偿还。

庭审中,原被告先后提出了笔迹鉴定申请,先后两个合法机构鉴定认定相关贷款资料中签名确系姬先生本人所签。

被告姬先生则辩称,从未在任何一家银行办理过借款业务未向原告申请借款,也没有签过《最高额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没有申请开设尾号为 6137的银行账户或存折,更没有收到过原告发放的借款。原告提供的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店分社提供的(河)农信借字(2009)第8128号《借款合同》与《最高额保证合同》《借款借据》并非被告本人签字,系银行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伪造的合同,被告对此并不知情,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因而,原告要求被告偿还贷款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且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被告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原、被告之间借款合同关系真实有效,被告姬先生偿还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店支行借款本金74124.12元及利息。

贷款材料签名上的“指印”无法确认为贷款人所留

多方维权无果

然而,对于法院判决,姬先生表示难以接受。

判决书中谈及笔迹鉴定的问题时,还谈及姬先生申请对签名字迹上的指印进行鉴定是否为姬先生所留,但鉴定结论是无法得出肯定性或否定性意见。

“那些签名上都有一个指印,我们也申请了鉴定,但结果无法给出确定意见。”姬先生表示,自己年纪并不大,十几年前的事情他还是记忆清晰,自己确认并未带过任何款项,且没有帮任何人贷过款,更没有帮并不熟悉的王某某签过什么字。至于自己的签名、并不规范的照片怎么出现银行的贷款程序中他百思不得其解,“而且,我也很清楚我在做什么,如果我之前确实曾经贷过款,或者我记不清曾经帮过谁,我也不会去跟银行对着干,也不会拿法律当儿戏,我必须为自己讨个说法”,姬先生说,他只记得在自己“被贷款”的那几年曾经办理过小额的存取款业务,“应当是留下过自己的签名”。

实际上,在诉讼期间,姬家人就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在维权,“我们希望公安机关能够立刑事案件,为此还反映到上级部门。”小瑞说,但遗憾地是,警方表示他们不会对法院已经判决定性的案子再立案侦查。

莫名背上贷款,又在诉讼中败诉的委屈让姬先生更加难以接受,他除了向上级法院提起案件申诉外,也通过其他方式不断维权,但一直没结果。

实际用款人曾对银行工作人员明确“无钱归还”

那么当年的这笔贷款究竟怎么回事?实际用款人是如何完善的贷款手续成功贷出款项的呢?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设法查到实际用款人王某某的多个曾用手机号,但拨打后均提示为空号。“这事出了以后,他就出门了,听说是去了深圳,很难联系到他。”小瑞介绍,他也曾多次联系对方无果。“我大爷确实是去了深圳,大概是过去后换了那里的号码,我也没办法联系上他。”王某某的一个侄子印证了小瑞的说法。

但在事发后,姬先生全家曾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找到王某某当面交涉,小瑞录下了当时交谈声音。录音中,有银行工作人员问起王某某当时贷这款是用做什么,乃至于连累了姬先生,他表示是用于贩鸡蛋,但赔了钱,“现在我是没有钱,有钱肯定就还了。”紧跟着姬先生妻子问王某某是不是他拿了这笔钱,王某某肯定地说是他拿的用的,但却表示“不是他(姬先生)签字,我能拿到钱不?”同时还谈到涉及材料中所填的姬先生手机号的差异,言语中论及两家并无交集,最后双方言语激烈争吵起来,王某某表示现在没有钱需要等一等,但姬家人称等不及,王某某则不耐烦表示,那你们想咋办咋办,去法院也行。说起当时手续的办理,王某某表示他曾与几名担保人和银行工作人员说好后一起去签的字,但明确表示几名担保人当时并未见过贷款人姬先生。最后还谈及王某某卖房偿债的话题。

银行支招实际用款人写借条解决此事

记者多方采访涉事银行无果

坚定地认为自己“被贷款”成了冤大头,姬先生一家不断地向银行系统主管部门反映,“我们向银监会反映了,但没结果。”小瑞说,尽管如此,他家人并没有放弃,而是不断地向涉事银行总行等各类机构反馈此事,总算有些效果,银行方面今年以来已经几次与姬家人谈及此事的协商解决。

“我希望他们调查当时涉及过的银行工作人员,但他们一直在调查。”小瑞说,银行方面称这个调查难度较大,有很多已经调离、退休甚至人已经不在了。小瑞说,2023年六七月份,银行曾提出一个方案,“银行说让实际用款人给我爸写一个借条,这种做法我当然不能答应,这里面很可能有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问题,这样一弄他们的责任就没有了。”

在小瑞提供的几段与银行工作人员交涉的录音中,银行人员确实提及对当初涉事人员的调查,也说到三方叫到一起协商解决的内容。

那么,该起离奇的贷款纠葛到底是不是“被贷款”,还是姬先生对以往的事情有所遗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方联系涉事银行相关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记者首先打通了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店支行一名负责人电话,表达了要采访意图后,对方突然表示手机信号不好,承诺稍后回复,但记者一直未见其回复,事后记者发现电话被拉黑。随后记者又联系到该银行莘县的一名负责人,对方短信回复称需要联系他们的新闻发言人,并提供了一个座机,然而,记者在上班时间多次拨打,始终无人接听。

曾经的担保人称担保时不知是姬先生贷款

其中一名担保人也是另一名“贷款人”

“他是我大爷,跟我说让我签字我也不可能拒绝。”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当时的一名担保人王先生,他是王某某的侄子,他表示,当时并不知道签字担保的那笔贷款姬先生是贷款人,那期间并没有跟姬先生因贷款事项见过面。而在这件事出来后,他的大伯去了深圳,连他也无法联络到对方。

另一位担保人也姓姬,他表示,自己曾是担保人,但最后竟然也稀里糊涂的情况下成了一笔5万元贷款的“贷款人”,但实际的用款人也是王某某,而且也是至今没有归还银行,“银行没有找我,知道不是我用的钱,也知道我没钱还。”这位姬先生称,据他了解,当年王某某以这种方式从银行贷出了不少钱,“光我知道的我们村像我和他(前文姬先生)一样背着贷款的就不下十几个人。”

当事人疑问:

为何8万贷款欠10年无人问津?实际用款人曾与银行“关系莫逆”是否有内幕?

采访中,不管是姬先生还是小瑞,都有一个深深的疑问,小瑞说,贷款是2009年的,贷出后几乎没有还过钱,按理说这笔账早就该暴雷,“但是这十年间我们家也曾多次正常到这家银行办理存取款业务,也一直没有任何人跟我们说我们有贷款要还,而且征信早已因为贷款逾期出现了问题,就连判决书中说的‘项目小组人员多次催要,借款人以不是自已签字为由,拒绝偿还’都是假的,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催还款通知。”小瑞说,为什么偏偏在自己家人十年后发现问题后,银行开始追究此事。

另外,据姬先生了解,当年的王某某在村里算是个能人,他虽然也是农民身份,但由于经常到银行办业务,所以他去银行办什么业务都会很顺利,甚至不需要等,“相当于关系户”。

因此,姬先生表示,当年王某某究竟是如何从银行贷出来那些钱的,里面是不是有银行工作人员的参与,他不好说。但作为当事人,根据种种反常迹象,他完全有理由怀疑有这样的可能,“我再次重申我没有贷款,也没有帮助王某某贷款,被鉴定为本人所签的签名究竟怎么来的,签名上的指纹又是谁的,我们一定要维权到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何南 编辑 李智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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