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男子冒充行家行骗 179元假玉卖出1.2万高价获刑

[时尚] 时间:2024-03-29 15:15: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5次

­ 2017年7月29日,安徽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传来消息,男冒在裕丰花市西门口摆地摊、充行冒充古玩行家行骗的家行假玉价获朱氏三兄弟分别获刑。据了解,骗元三兄弟曾将价值179元的卖出假玉卖给6旬大爷,收了大爷钱财共计近1.2万元。安徽2016年8月,男冒朱氏三兄弟共谋以卖假玉的充行方式骗钱,并约定分赃比例。家行假玉价获

­  地摊上的骗元古玩 资料图

­  同年9月4日10时许,老大在合肥市瑶海区裕丰花市西门口摆地摊装作收购古玩、卖出玉器,安徽老二、男冒老三冒充卖玉的充行并将随身携带的仿玉高价卖给老大以引人注意。

­  当时已66岁的大爷袁某上前观看,老大遂以身上钱不够要去取钱为由,先离开,此时老二、老三对被害人袁某称他们赶时间,愿意以低点的价格卖给袁某,被害人袁某表示同意,并将1000元现金及手上戴着的一个重约31.25克的金戒指(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0781元)交给老二,老二将一块狮形章、一个虎纹方牌、一个观音摆件,一个手镯共计4块仿玉制品(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179元)卖给被害人袁某。

­  随后老二、老三逃离现场,骗得的金戒指销赃后及赃款1000元被三人分赃并挥霍。

­  2016年10月17日,老大、老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2月29日老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朱氏三兄弟赔偿被害人袁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2000元,被害人袁某对三人表示谅解。

­  瑶海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氏三兄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78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在共同犯罪中,朱氏三兄弟相互配合,均积极主动实施诈骗,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应按各参与犯罪的具体作用处罚。老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老大、老二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三人系初犯,并已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又可酌情从轻处罚。但朱氏三兄弟诈骗老年人财物,可酌情从严惩处。

­  据此,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  瑶海法院法官提醒,喜欢古玩的市民不要随便轻信路边摊,购买前应多了解古玩方面的知识,购买时请选择专业古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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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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