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第一批容错清单 11月1日起施行

[热点] 时间:2024-03-29 21:52: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6次

原标题:湖北发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第一批容错清单 11月1日起施行

实行“有温度”的湖北执法,对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发布行为,在法律框架下给予容错空间,公共让广大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资源招标促进我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落地、投标快速建成、第批达产生效。容错10月28日获悉,清单起施经省政府同意,月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容错清单》已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名义发布,湖北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发布

容错清单共9项,公共分别是资源招标对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招标人予以容错。第批容错不仅包括初次、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也包括主观上无过错、招投标活动中的瑕疵行为。

比如:投标人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投标文件中有不影响实质性响应和中标结果的瑕疵;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有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问题等,这些情节轻微行为初次发生,都将免罚。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清单是第一批,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适时调整。

“容错并不是免责,不等于撒手不管。”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涉及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等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招标投标突出违法行为,不适用容错清单;对同一主体的同一种违法行为只能容错一次。对适用清单的违法行为需要通过责令改正、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措施督促当事人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市场主体仍将依法查处。清单的实施,将进一步助力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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