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提起公司与瑞达化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BLJY2015-18SZ的诉讼涉案《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聚丁烯-1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亿元公司为承包人,百利瑞达化工为发包人,科技公司负责承建发包人6万吨/年聚丁烯-1生产装置(一期)、公司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瑞达合同总价款为26970万元。2017年12月30日,化工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建设纠纷金额经双方协商,将《承包合同》价款调整至248,352,500元,同时约定最终价款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2019年4月10日,公司向瑞达化工提交结算书,瑞达化工确定审核金额为247,136,300元。截至2021年4月,瑞达化工共计向公司支付工程款73,549,699.46元,尚欠工程款173,586,600.54元,经公司多次催要瑞达化工仍未支付。瑞达化工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权益,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极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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