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大同校园极端欺凌事件,恶行的“病根”决不能放过

[休闲] 时间:2024-04-26 08:30: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50次
中青评论

用足够有力的病根惩罚,让为人父母、媒体为人师长者看到未能履行好教育责任的大同的决沉重代价。

9月26日,校园山西省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极端对此前引发社会关注的欺凌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作出回应。经查,事件涉事学生赵某某(男,恶行9岁)、放过晋某某(男,病根9岁)对同寝室同学多次实施辱骂、媒体殴打、大同的决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校园因赵某某、极端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欺凌公安机关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联合工作组还责令赵某某、晋某某及其监护人向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诚恳道歉,同时组织力量对学生及家长开展关护、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官方通报所使用的语言严谨、专业、克制,然而,在全程关注事件始末的人看来,这起校园欺凌事件的性质,要比文字呈现严重、恶劣得多。在赵某某、晋某某对受害学生施加的欺凌中,辱骂、殴打只能算是轻的,他们对同龄人的猥亵、性侵行为,才是最令人感到愤怒且不寒而栗的部分。更可怕的是,这场欺凌并不是短暂、偶发的现象,而是持续时间长达一年多。直到受害学生在家中表现出轻生念头,其家人才发现端倪。旁人很难想象,受害学生是如何度过这痛苦而漫长的一年的,也很难预料,这段遭遇会对其成长造成怎样的不良影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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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地说,对于一起发生在小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尽管欺凌者的行为极其严重,但考虑到其年龄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几乎只能如此处理。不过,若要以这起事件为戒,形成有效的警示,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对受害者提供更周全的支持与保护,社会各界也并非束手无策,而是仍有不少努力可做。

面对欺凌事件,不论是受害者家属还是社会大众,第一反应肯定是将愤怒指向欺凌者。但是,当欺凌者是不具备独立行为能力、无法承担责任的孩童时,对其发泄愤怒,就像把拳头打到棉花上,很难起到实际作用。这时,社会不妨将愤怒的箭头稍微调整一下方向,去追问欺凌者家长有没有履行好教育责任、事发学校有没有履行好监管责任。幼童或许确实无法为自己的行为彻底负责,但相关成年人和组织机构,则没有任何可以推脱责任的借口。通过向欺凌者家长或事发学校问责,我们既能厘清事件背景,弄明白如此恶劣的欺凌是如何发生的,从中总结教育经验,也能让这些责任主体付出应有的代价,进而形成深刻的教训与震慑。

对欺凌者的家庭而言,加强教育不是轻飘飘的一句话,道歉也不只是走个形式。只有找出让欺凌者做出此等恶行的“病根”,对症下药,使其发自内心地认识到错误所在,他们才能有所反思,努力改正,在未来成长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首先,欺凌者的家长应认真审视:自己有没有给孩子做出正确的示范?对孩子接触的外部信息是否有足够的关注?正如有专家所言,如果欺凌者成长在有家暴现象的家庭,或是接触了一些色情暴力作品,很可能因此误入歧途。其次,有关部门在对欺凌者展开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时,也绝不能“走过场”,而应进入其内心深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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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类事件,除了教育之外,法律也能起到更多作用。小学生当然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欺凌者家长和事发学校的民事责任,不能打一点折扣。倘若欺凌者的家长能对孩子的德育水平有更多关注,教会他们与同学和睦相处;倘若学校建立了完善的防范欺凌机制,对发生在学生宿舍里的事及时察觉……事情都不会发展到这一步。向这些责任方坚决索赔,不单纯是为了钱,甚至也不只是为了补偿受害家庭,更是为了用足够有力的惩罚,让为人父母、为人师长者看到未能履行好教育责任的沉重代价。

总而言之,对如此严重的欺凌案件,决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是为了受到欺凌的那个孩子,也是为了所有孩子。

撰文/杨鑫宇

编辑/任冠青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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