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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支持国企办医

[综合] 时间:2024-03-29 20:41: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78次
中评社北京2月8日电/据经济参考报报导,部门办医日前,支持由国务院国资委、国企国家卫生健康委、部门办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支持《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对外公开。《工作方案》指出,国企将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部门办医纳入分级诊疗和医疗急救体系,支持坚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公益性,国企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部门办医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支持重要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国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是部门办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国有医疗机构将作为医疗“第二国家队”,支持承担其应有的国企职能与使命。下一步,随着国企医院完成系统性重组与定位,国有企业在医疗领域专业化重组并购也将提速。  打造国家医疗“第二梯队”  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是指国有独资、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形成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健康保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有业内人士表示,国企办医作为“生力军”,与公立医院在战略发展、市场空间上既有良性竞争的一面,但更多是协同发展的合作伙伴。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国企办医将进一步扩大医疗服务多元化供给,是政府办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与民营专科、民营综合、中外合资医院等盈利性医疗机构分别发挥不同作用。  根据《工作方案》,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将坚持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工作方案》指出,鼓励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上,在职业病防治、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领域提供多层次的医疗健康服务。  “此次政策的关键是明确了要在国家政策层面对国企办医‘同质化管理’。”惠宏医疗管理集团首席顾问傅天明说,方案将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院等级评审、床位设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医疗卫生用地划拨等各类审批、备案事项中落实与政府办医同等政策。  《工作方案》明确,将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统一监督、统一管理服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在医院等级评审、床位设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医疗卫生用地划拨等各类审批、备案事项中落实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同时,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将区域内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分级诊疗体系和各级医联体建设,加强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  超2500家医疗机构整合  1月10日,中国电建与通用技术集团医疗资源专业化整合项目正式签约,中国电建下属医疗机构加入通用技术集团旗下医疗健康平台开展专业化运营。  据瞭解,中国电建此次共有30家医疗机构纳入国有企业医疗改革范畴,此次签约的医疗机构是最后一批改革项目。本次改革完成后,通用技术集团将拥有医疗机构343家,管理床位数约4.8万张。  事实上,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起源于2017年,国资委等六部委出台《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企办医疗机构明确了移交地方管理、关闭撤销、资源整合、重组改制四条路径,并要求于2018年底完成。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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