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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这份合同你会签吗?

[知识] 时间:2024-04-19 19:00: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29次
中评社北京9月3日电/据工人日报报道,房屋租赁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份合开学季、房屋租赁毕业季来临,份合低迷了半年的房屋租赁租房市场,又开始活跃起来。份合因租房引发的房屋租赁那些糟心事儿逐一出现:好好的房子被打了隔断、租了房子上不成学,份合还要小心黑中介花样的房屋租赁陷阱合同。法官提示:租房合同谨慎签。份合  随着疫情好转和开学季、房屋租赁毕业季的份合来临,住房租赁市场又开始活跃起来,房屋租赁与此同时,份合合同陷阱、房屋租赁租户与房东的纠纷等糟心事也逐一出现。租房签约时,租户应注意哪些内容才能规避风险?房东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房子被打隔断——房东吃了一堑  2019年1月,青岛的高小姐一套闲置的房屋租期已满,当她前去收房时,房屋内的景象令她吃惊:原本两室一厅的房间打上隔断变成了三居室,承租人当起了二房东,把房间分租给了三户人家。此外,原本精装房的木地板上已经出现了各种坑,墙面上胶带粘贴的痕迹难以去除,橱柜里塞满了废弃的矿泉水瓶和塑料袋。  当她找到之前的租客提出把房屋打扫乾净时,租客却告诉她打扫屋子不是自己的义务。无奈之下,高小姐只能自己一点点把家里收拾乾净,更换破损的家具。“此前与租客签订合同的时候,以为只有一户人家来租住,没想到最后是二房东把房子分租给了别人。此外我也并未在合同里明确要求租户保护屋内的家具、搬走的时候将房屋打扫乾净。这也算是给自己一个教训,今后要在合同中写明约定内容,并定期前来查看房子。”  正如高小姐一样,虽然在房屋租赁中,房东多数处于主导地位,但也难免会遇上糟心的事情。为了避免后期维权困难,租房合同一定要签明。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租房合同纠纷案做出判决。原告李先生称,因经营需要,其委托中介公司寻找房源,经介绍与王先生于2017年9月3日签署《定金收付书》,约定2017年12月15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但因王先生隐瞒房屋实际面积等原因,最终导致没有如约达成租赁合同,后房屋又被出租他人使用,故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2017年9月3日李先生与王先生签署的《定金收付书》;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签定金合同当天对房屋进行了实地考察,王先生也出示了房屋产权证原件供李先生核实,李先生认为房屋里外间面积与实际不符,因其未尽到谨慎核实义务所致,没有证据证明王先生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最终李先生要求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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