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已致函港府 随时启程赴港接人

[休闲] 时间:2024-04-19 21:11: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08次
陈宗彦(左起)、陆委邱垂正、致函张斗辉22日傍晚5时举行记者会。港府(图:陆委会提供)
  中评社台北10月22日电(记者 倪鸿祥)陆委会22日晚间针对“香港嫌犯陈同佳案”发布新闻稿,启程指下午已透过台港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赴港将派司法人员赴港,接人随时准备启程,陆委盼港方能够尽速正面回应,致函协助确认犯嫌身分并提供相关事证等协助,港府让检警人员一并带回。启程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22日下午5时邀集“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宗彦、赴港“法务部常务次长”张斗辉举行记者会,接人说明已正式致函及致电港方,陆委将派司法人员赴港带回陈嫌及港方持有的致函相关罪证,晚间发布新闻稿。港府  陈宗彦表示,刑事局过去与与香港警务处也有联系管道,下午也正式通知对方,会有司法人员前往,但过去只有资讯联系,没有实质合作案例,因此这次盼能给予协助,另陈嫌因已是通缉犯,所以不适用线上申请入台签证,因此还是希望在司法互助下完成陈嫌来台的部分。  有关司法人员何时出发?陈宗彦表示,检警已成立专案小组,将视台港双方协调结果,随时准备赴港接洽。  张斗辉表示,希望港方也能提供相关罪证资料,以免陈嫌台审理时因证据能力不足无法有效追诉,但如果犯罪证据充足构成有罪,也将尊重司法判决,所以不预判能否免除死刑。  陆委会晚间发布新闻稿如下:  一、本会已于昨(21)日发出新闻稿呼吁港府,尽快安排台港双方主管部门坐下来讨论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机制,以有效处理个案,并从根本解决问题。  二、 我“法务部”亦于昨日记者会中,提出三项原则包括:本案台港都有管辖权,基于审理便利性,应由港府优先审理、我政府会透过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处理本案,没有拒收问题、政府从未放弃管辖权,绝不卸责。并建议两项方案:“我方”愿提供相关事证,供港方审理;港府有无管辖权一事,应由香港法院作出正式裁定。  三、 惟依据港府保安局昨晚的公开声明,港方仍无意受理,且对“我方”所提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机制的建议,亦无正面回应,“我方”对此感到遗憾。  四、 鉴于“我方”一直苦等港方的正面回应,但迄无下文,为实现司法正义,务实处理本案,“我方”已于今日下午透过台港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表示:  (一) 希望港方依先前公开承诺提供合法协助,就“我方”于2018年3月16日、4月26日所提刑事司法互助请求书之请求事项及相关在港卷证资讯,例如认罪书、庭讯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员携回。  (二) 因本案犯嫌涉及重罪,为免犯嫌有逃亡灭证之虞,希望港方协助“我方”赴港人员确认犯嫌身分及带回,勿使重案犯嫌逍遥法外。  五、 港女命案发生以来,我政府立场一贯、明确,就是伸张公义,早日还给被害家属公道,相信这也是台港两地民众的期待。“我方”希望,港方对于我检警赴港将犯嫌暨事证带回一事,能够尽速正面回应,并提供相关协助,让本案能够圆满解决,以符合各界的期盼。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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