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部门自然资源部、出台村庄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提高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实效,推动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简易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需要把握的项目基本原则,并从明确适用范围、审批简化审批程序、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出台村庄发挥村民作用等方面,指导提出具体举措。推动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建设简易村庄建设项目,从以下方面作了优化简化:一是项目提出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部门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二是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将部分审批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三是鼓励地方通过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范本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单位指导力度。四是对于整县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以子项目规模界定是否必须进行招标。(记者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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