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调整,提高了提高了!最新调整
近日
武汉市民政局官网
发布《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
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最新调整通知》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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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民政、财政部门:
为切实保障社会救济、提高了救助对象的最新调整基本生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最新调整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提高了
一、最新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830元提高至870元,最新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80元提高至730元。提高了
二、最新调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280元提高至1360元;城市特困人员(含长期滞留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最新调整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660元提高至1740元;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656元提高至2784元。提高了
三、最新调整符合40%救济的最新调整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不符合40%救济的60年代精减退职困难老职工和国民党宽释人员的救济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至730元。
武汉市民政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