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让农民工“忧薪”变“有薪”

[百科] 时间:2024-04-25 05:31: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93次

原标题:海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让农民工“忧薪”变“有薪”

(记者刘梦晓 通讯员何丽萍 吉曼妮 实习生张梦真)“年关将近,急难愁盼农民工欠薪在哪些方面比较突出?你们都制定了哪些解决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海口效果……”近日,海口市纪委监委驻海口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出发点,解决对该局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群众

据了解,问题此次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让农约谈相关负责人、民工实地查看等方式,忧薪就农民工欠薪突出问题解决情况、急难愁盼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情况、海口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等3个方面进行督导。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最是问题小事显担当。”该派驻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让农将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移交的民工农民工讨薪案件或舆情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督促海口市人社局对落实情况实时跟踪监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有欠薪隐患问题单位和项目进行约谈,主动完成上级部门部署交办的舆情案件、专项执法检查、考核迎检等任务,并对重点案件或舆情进行“回头看”,确保案件或舆情得到有效解决和落实。

为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该派驻组还督促海口市人社局畅通窗口、电话、网络、信箱等农民工欠薪治理投诉举报渠道,推进“12345+网格化”30分钟响应工作机制,为农民工答疑解惑,强化欠薪治理部门协同,及时受理和解决拖欠农民工维权问题,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

同时,海口市人社局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推送工作,及时将失信企业名单纳入企业诚信建设系统中进行公布,将欠薪企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互认共享。

此外,该派驻组还督促海口市人社局强化制度保障建设,全面落实“一金七制”等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截至2021年10月,海口414个在建项目和新报建项目均安装实名制系统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项目375个,以银行保函缴交保证金的企业61家,保函金额3.18亿元,为24.19万人次代发工资27.89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坚持强监督与强监管同向发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融合,以跟踪解决问题为根本,继续督促海口市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协调、靠前指导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让农民工‘忧薪’变‘有薪’。”海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海南将强化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 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1月1日起施行。省人社厅1月6日发布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信用建设法治化,强化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工作流程细化、业务传帮带、案卷评议、证据材料与执法文书抽查、案例推广指导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案件查办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工作质量。

准确把握列入条件。坚持过罚相当,突出促改导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努力做到应列尽列。在作出列入决定前,用人单位改正欠薪行为且作出守信承诺的,可不予列入。

严格履行认定程序。对经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文书交付或送达后,对符合列入条件的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列入决定。列入前应当履行告知及异议核实、反馈程序。

规范相关执法文书。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过程中,要按照相关规定下发列入决定书等文书,提高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确保工作程序严谨合规。

及时公开失信信息。作出列入决定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公布的信息报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职权决定是否公布。失信信息公开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个人相关信息的要进行必要脱敏处理。

有效实施联合惩戒。要按照有关规定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健全惩戒通报机制,及时掌握相关部门惩戒措施实施情况。

严守提前移出条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实用人单位提前移出申请,作出是否予以提前移出的决定。当事人被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应当及时停止公开,将移出信息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加强失信主体监管。要把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刘梦晓 何丽萍 吉曼妮 张梦真)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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