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官方回应来了

[休闲] 时间:2024-04-20 00:32: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29次

  为落实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春节要求,1月13日,期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北京市总工会、加班北京市企联/企业家协会、工资北京市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算官通知》。

  《通知》要求,春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发挥联系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紧密的期间优势,重点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大力开展健康宣传工作,加班倡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务工地过年,工资将当前国际、算官国内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春节留企留京的期间必要性重要性等讲明讲透,努力争取外来务工人员的加班理解和配合。

  《通知》明确,工资北京市要发挥就业服务指导员、算官就业服务专员和企业联络员作用,了解掌握在京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开展“春风行动”,为有工作意向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岗位推荐服务。充分发挥“共享用工”平台的作用,引导余缺调剂,帮助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提前对接放假早、富余员工多的企业,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北京市将指导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依法足额支付工资。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重、需要不间断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坚决守住职业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协商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弹性休假、薪酬标准等计划,落实职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隐患排查和欠薪案件处置,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另外,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春节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对于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春节和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

  其中,今年春节7天假期(2月11日至2月17日),2月12日、13日、14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资是不同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或者补休来替代。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再另外支付的。

  三种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总台央视记者 张伟泽 邓煜洲)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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