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 全力加强受灾群众安置点管理

[热点] 时间:2024-04-27 11:43: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74次

原标题:山西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 全力加强受灾群众安置点管理

入汛以来,山西省应受灾山西省多次遭受严重洪水和雨涝灾害,急救紧急加强紧急转移群众数量多,援总多地设立了集中安置点。指挥为加强受灾群众安置点管理,部办有效保障转移安置群众的公室安全和基本生活,10月10日,通知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全力群众

安置点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安置由所在地政府负责管理,点管安置点应成立由政府工作人员、山西省应受灾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急救紧急加强转移安置群众代表等共同组成的援总管理小组,积极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管理,指挥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管理办法。部办要积极配齐照明、排水、垃圾收集处理、消防等基本设施,配备应急撤退路线图。

安置点要严格出入管理。灾情稳定后,要对受浸房屋开展评估,经鉴定安全后才可返回,坚决防止擅自返回造成人员伤亡;严格治安管理。要做好转移安置群众及救灾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安置点秩序;严格食品安全。要严把食品和饮用水的进货、采购关,接收捐赠物资的检查关,确保卫生、安全;严格消防措施。要规范用电、用火、用气,安排专人定时巡查,严防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格卫生防疫。要对洁净水源进行必要的保护,确保饮用水卫生。配备必要的常用药品,定时进行全面消毒,对突发疾病的转移安置人员,要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此外,要加强生活保障。安置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为入住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安置空间的分配、衣物发放、日常用餐等的保障应考虑安置人员的性别、年龄、家庭情况,以及民族、文化习俗及宗教信仰等情况。紧急情况下,应落实救灾物资协议储备制度,按照先货后款的要求,安排协议储备单位第一时间向安置点调运食品、饮用水等物资;日常情况下,要保障每日饮食的营养性、多样性,尽量保证个人或家庭(特别是妇女、婴幼儿等人群)的基本卫生用水需要。(记者张毅)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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