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首次适用“3+4”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案件

[探索] 时间:2024-04-26 16:00: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4次

原标题:温县首次适用“3+4”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案件

12月10日上午+4温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温县温县检察院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首次适用式身份提起公益诉讼,三名审判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合并审理。合议这是庭模自新《人民陪审员法》出台后,温县法院首次适用“3+4”的开审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理案2016年9月+4温县某村村民委员会将村西北处13亩垃圾掩埋场承包给李某,温县约定李某每年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首次适用式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底,合议被告人李某为牟取利益在承包的庭模地里挖土取土,将土卖于周边村民建房以及工程建设使用。开审被告人张某明知有关部门批示严禁售卖黄土,理案仍从中协调帮助李某挖土取土+4收取李某好处费。经测绘,该处被取土面积约8.41亩,土地类型包含耕地8.09 亩,全部为基本农田;设施农用地0.32 亩。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有农用地罪,并出示、宣读了涉案相关证据。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李某、张某、某村村民委员会在复垦方案中规定的期限内,对被破坏的耕地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则判令其连带赔偿土地复垦费用;2、判令上述三名被告承担评估费用。并当庭出示、宣读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相关证据。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经过调查、辩论,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分别进行了讯问、询问,并认真听取了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代理人的意见,重点听取了控辩双方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相关争议焦点的意见。

庭审现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张世伟 李帅滨)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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