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闲置宅基地或可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百科] 时间:2024-04-25 08:35: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97次

原标题:广东:闲置宅基地或可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近日,广东《广东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正式印发。闲置《行动方案》提出改革目标:到2023年底,宅基全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将进一步健全,地或土地要素价格更加合理、可转流动更加自主有序、为集配置更加高效公平。体经到2025年底,营性用地我省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要更加科学,建设产业用地保障体系基本完备,入市存量建设用地实现高效利用,广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基本建立,闲置城乡统一的宅基建设用地市场初步形成,土地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地或

通过进一步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可转广东将破除制约土地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拓宽产业用地方式,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根据《行动方案》,我省将在6个县(市、区)开展新一轮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闲置宅基地或可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围绕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五大方面任务,包括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

在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在摸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底图和底数的基础上,广东将研究制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意见,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流转规则。其中提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我省将支持村集体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围绕宅基地,《行动方案》明确,广东将在6个县(市、区)开展新一轮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成果。

《行动方案》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健全征地管理措施,探索公共利益认定机制和审查制度。此外,还要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征地补偿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

力促存量工业用地“能改、愿改、快改、改好”

在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我省将健全完善工业用地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配置效率。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健全工业用地控制指标体系。探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和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将有关产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作为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公告、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确保相关要求的落实。

为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行动方案》还明确将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依法依规采取无偿收回、协议收回、置换等方式分类处置闲置土地。与此同时,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以“工业改工业”为主攻方向,系统协同高效推进集聚区土地盘整、产业再造、环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工作。

在探索大湾区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方面,我省将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支持,探索优化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控制指标体系;对于涉及需审批事项的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项目,探索实行“一站式服务”机制,优化审批程序;探索通过在完善市场供应机制、实施连片改造等方面进行创新,力促存量工业用地“能改、愿改、快改、改好”,实现从存量拓空间、从集约增效益。

根据《行动方案》,我省还将健全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继续完善拆旧复垦政策,逐步建立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基础、以平台为支撑的常态化建设用地交易机制。研究完善补充耕地指标省内跨市交易管理制度机制,实行差别化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多途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南方日报记者 黄叙浩(黄叙浩)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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