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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纪委监委“乡案县审”700多案件

[热点] 时间:2024-04-19 16:13: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63次

原标题:咸宁纪委监委“乡案县审”700多案件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会君 通讯员 陈爱华 费亮

“村支书吴某套取资金、乡案县审违规建房,咸宁镇纪委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纪委监委件这不合规。多案”日前,乡案县审通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按照“乡案县审”要求,咸宁对该县南林桥镇的纪委监委件一个处分提出异议。

此前,多案吴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乡案县审签订虚假合同,咸宁对该村套取项目资金9万余元负有直接责任。纪委监委件吴某个人还涉及违规建房等其他违纪问题。多案对该案件重新审理后,乡案县审通山县纪委审理室提出明确意见:吴某有两个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咸宁违纪行为,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纪委监委件应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12月12日,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镇党委最终给予吴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起量纪不精准的案件,经过“乡案县审”后予以纠正。

近年来,咸宁市纪委监委全面优化“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出台措施完善机制,实行乡案县审、交叉审理等机制,从案件材料的移送、审理方式、审理时限、处分执行报批,到文书格式等环节进行规范。

该市还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和片区协作机制,探索把案件审理、特别是案件质量纳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评,倒逼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把好第一道关。并且加强巡回指导,不定期提级抽查各县市区“乡案县审”案卷材料,邀请审理权威专家评审,进行一案一讲解、一案一培训,在实践中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和水平。

“乡案县审,解决了乡镇纪委查审不分、业务不精、工作不专的问题,保障了案件质量,又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咸宁市纪委审理室干部张洋说。

2019年以来,该市各县(市、区)“乡案县审”案件700余件,无一起申诉。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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