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取消省本级“无谓证明”事项92项

[热点] 时间:2024-01-23 18:22: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40次

原标题:省司法厅:取消省本级“无谓证明”事项92项

1月14日,无谓证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司省本介绍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果,法厅省司法厅副厅长曾群在介绍情况时说:“一年来,取消我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项项司法行政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承诺时限综合缩减75%以上,无谓证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省司省本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759项,法厅取消省本级各类‘无谓证明’事项92项,取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项项公布目录清单2267项。无谓证明

优化公证仲裁便民惠民举措,省司省本基本实现公证服务“全省通办、法厅就近能办、取消异地可办”,项项开展“公证进乡村”,提供“就近办”公证服务6323件,年均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2000余万元、减免仲裁费用1100余万元。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全省103个县(市、区)、125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和微信服务群覆盖率均达到100%。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服务能力和质量,一年来,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提供法律服务4102件;“12348”湖北法律服务网全面优化升级,累计提供法律咨询27万余人次。常态化开展“万所联万会”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628家律师事务所与66家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累计为600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2.6万余次。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累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1.2万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万余件,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3.2万余次等。

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58件等。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