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七步工作法”指明农村宅基地 审批道路

[焦点] 时间:2024-04-25 23:41: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21次

  近年来农村宅基地怎么审批,禄丰是市步审批乡(镇)人民政府的一道难题。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工作禄丰市农业农村局聚焦破解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明农问题,把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村宅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基地总结提炼出“七步工作法”破解了此难题,道路为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道路指明了道路,禄丰乃至在全省造成巨大反响。市步审批

  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完善管理机制,明农印制下发《禄丰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工作手册》,村宅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是基地农户提出申请。需要用地建房的道路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居)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禄丰二是小组讨论公示。村(居)民小组接到农户申请后,应该在7天内召开会议讨论,并形成村(居)民小组会议记录、签到册、会议图片。同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7天。三是村级组织审核。村(居)委会收到村(居)民小组的申请材料后,应该在7天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查,并形成村(居)委会会议记录、签到册、会议图片。同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村(居)委会范围内公示7天。四是乡镇站所审查。每月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1个工作日)为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受理日。乡(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村(居)委会农户申请材料后,要在7天内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填发《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在7天内受理,并登记《禄丰市xx乡(镇)农户宅基地申请资料接收台账》。受理农户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村规中心、林草中心等部门实地到现场踏勘,并填写《禄丰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用地申请到场实地踏勘书》。对选址不符合农村宅基地政策要求的,不同意选址,同时填发《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选址告知书》,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要求的,同意选址,及时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按规定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五是乡镇政府审批。对同意批准农村宅基地、符合旧宅基地归还集体条件的,要及时填写《禄丰市xx乡(镇)旧宅基地归还集体移交表》,并登记《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台账》,同时,填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开工前,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确定建房位置,填写《禄丰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开工建设到场查验书》。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要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填写《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开工告知书》。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禄丰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完工到场验收意见书》(代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要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填写《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验收告知书》,待整改完毕后,再组织验收。六是上报市级备案。次年2月底前,要填写《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备案表》,将上年本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情况按要求向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备案。七是资料整理归档。上报市级备案结束后,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及时填写《禄丰市农村宅基地归档文件目录》,将该户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资料整理归档。

  通过农村宅基地审批“七步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明确了具体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有效推进了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截至2021年8月31日,全市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1434宗,审批637宗,审批率达44.42%。

  云南网通讯员 杨德祥 周树发 普晓燕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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