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二审:“起征点”为每月五千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时尚] 时间:2024-04-20 14:02: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82次

  赡养老人支出拟予以税前扣除 新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8月27日下午,起征点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审。个税今年6月19日,法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月千月日这是明年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修改。

  6月29日至7月28日,起施中国人大网曾公布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起征点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个税共有67291人提出13万余条意见。法审

  本次二审稿中,月千月日将“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明年但个税“起征点”仍为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起施

  重点

  五千元起征点是起征点如何确定的?

  二审稿明确,新个税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个税另外,法审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起征点考虑一定的前瞻性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今年6月底甫一亮相便受到广泛关注。

  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将个税“起征点”由之前的3500元上调至5000元/月(6万元/年)。不过,这不仅仅指的是工资、薪金,还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这四项收入实行综合所得纳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分类征税”方式,即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

  这11类分别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修正案草案一审稿将上述11类其中的4类,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相比分类征税,综合征税更显公平。

  举例说,小张每月收入5000元,但来源只有工资、薪金渠道,现行税制下不考虑“三险一金”扣除,需缴纳45元个税;小李每月收入也有5000元,但来自多个渠道,包括3000元工资、800元劳务报酬、600元房租和400元稿酬,在现行分类税制下则不需要缴纳个税。

  不过,各方意见中,有不少声音希望在一审稿基础上,“起征点”还能再提高点。

  和一审稿草案相比,草案二审稿显示,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仍拟按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计算。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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