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禁止中小学教师7类不当教育行为

[探索] 时间:2024-04-26 07:49: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77次
(图片来源:网络资料图)
  中评社北京12月30日电/据人民网报道,教育教师日前,部禁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止中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小学《规则》指出,当教在确有必要的育行情况下,学校、教育教师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部禁扰乱秩序、止中行为失范、小学具有危险性、当教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育行  根据程度轻重,教育教师《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部禁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止中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为防止实践中个别教师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实施,《规则》专门对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作了明确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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