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全省法律服务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焦点] 时间:2024-04-23 23:47: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6次

  原标题: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全省法律服务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改革,云南巩固法律服务行业文明建设成果,省司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机构文明程度和队伍文明素质,法厅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机构亮牌子、部署树形象、开展展风采,全省大力推进法律服务队伍革命化、行业正规化、文明专业化、单位职业化建设,创建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影响力、工作公信力,云南2021年2月3日,省司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与省司法厅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法厅法律服务意见》(云司通〔2021〕4号),对全省法律服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部署

  文件要求

  要通过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六大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战略目标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党建示范引领”活动。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党建”和“创文”的覆盖领域双拓展、工作质量双提升。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群众少跑腿”活动。强化信息化建设,开发完善面向群众的业务在线申办系统;强化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强化服务指引,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在服务手段、服务模式、服务机制、服务产品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以创新驱动服务升级。针对特殊群体、特殊事项,通过线上预约、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延伸服务、代办服务、网上办结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增强文明服务意识,促进优质规范服务,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标准,进一步改进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方式方法,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赢得群众信任、理解和支持。

  五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业务发展领先”活动。不断拓展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和领域,从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出发开展执业活动,积极做好教育、就业、就医、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六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窗口形象优化”活动。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绿化环境建设活动,以机构环境达到美化、亮化、绿化、规范化、现代化为目标,加大环境建设工作力度,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高效、品位高雅的法律服务机构形象。

  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到位、目标措施到位、统筹指导到位,成立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宣宇才为组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海江为副组长,省文明办文明活动创建处、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培训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管理处、机关党委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法律服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杨华担任办公室主任。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建设一支公平、公正、公信、廉洁、过硬,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工作队伍。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在全省法律服务行业创建一批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奋进、锐意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深入扎实,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系统有效,法律服务人员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的示范机构,实现“十四五”时期法律服务行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的总体目标。(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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