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P+A+EPC+O”新模式 助力海南乡村振兴

[时尚] 时间:2024-03-28 19:45: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5次

原标题:探索“P+A+EPC+O”新模式 助力海南乡村振兴

□ 王啸

2018年9月,探索中共中央、新模兴国务院发布的式助《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力海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当中,南乡促进农业与农村发展”。村振随着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探索公开发布,海南自贸港建设全面启动。新模兴为响应中央号召,式助抢抓发展机遇,力海央企等纷纷布局海南。南乡在这一有利形势下,村振将资金雄厚、探索实力强大的新模兴央企的投资眼光进一步引向海南农村,无疑是式助推动海南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为此,可探索“P+A+EPC+O”创新模式,为助力海南乡村振兴提供选择性方案。

强化规划引领,搭建开放性的孵化平台(即“P”)。在土地利用层面,要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整治为抓手,把乡村作为一个整体加快做好全域“一张图”规划,将“多规合一”的效用发挥到最大,通过统一规划,着力破解农田碎片化、村庄无序化等问题,进一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为乡村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提供充足空间。在产业布局层面,不能简单地强调“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应根据每个区域的实际,通过科学规划,充分发现和挖掘乡村的潜在资源和价值,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和功能布局。在政府投资层面,要将每年政府计划的涉农资金,包括涉农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经费进行统筹整合,特别是围绕所规划的产业进行统筹整合,不要简单地以完成任务或者“撒胡椒面”补助的方式使用政府资金,要最大限度地集约、节约资金利用,提升政府资金利用率,发挥政府资金在金融市场中的杠杆作用。此外,要将各类规划整合在一个可探讨、可共享的资源平台上,让社会各方能够共享并参与交流,并以培育产业为目的,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在平台中自行生成策划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在平台中孵化产业建设项目。

突出产业先行,组建全产业链的企业联盟(即“A”)。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三农”工作,农业永远是农村发展的主线。必须围绕农业产业,以精细化、标准化、品牌化等思路来增加农业的附加值,打牢农业产业根基后,再“接二连三”发展产业,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使农村产业有序发展,就需组建具备全方位、多维度、全产业链运营、经营、策划能力的团队。因此,可引导已入驻海南的央企来牵头,包括本土的海垦集团、罗牛山集团等核心成员,来组建农业产业发展的全产业链企业联盟。可通过上述的孵化平台,由核心企业发起策划案,并发起联盟倡议,来策划、开发、运营海南的农业市场,打造新型的农业发展模式。

优化资源配置,探索性地采用工程总承包加运营的农业产业开发模式(即“EPC+O”)。通过孵化平台的整合,将产业布局、农村产业实际以及政府计划投资资金以最透明的方式展示给社会;政府将涉农资金打包整合,提出建设的需求和补贴使用范围,将这些资金作为企业联盟运作的原始资本;企业联盟围绕当地村落集群的产业实际,做好以产业为核心的全领域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运营规划等,然后进行总承包式的施工,再进行后续的运营;政府只需要做好资金的跟踪审计和过程管理,再做好项目的绩效考核,即可完成全过程的开发模式。

抓好政策保障,确保创新模式有效落地。首先,政府要做好前期资源的整合。“多规合一”的落地、产业发展的规划以及投资资金的打包,都需要破除各条块的制度壁垒,制定完善的制度保障。做好各类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以及考核,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规避工程招投标的风险。其次,政府要有效引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可采取以农田或者宅基地入股形式流转土地,村民既当了“股东”,又能放心挣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采取租赁、作价入股、联营等模式开发农村土地,将分散零星的土地流转调整后集中利用。此举有助于集约化、规模化利用土地,是盘活乡村闲置土地、充分发挥土地价值的必要举措。最后,政府要有兜底的保障措施。对每一个策划方案在孵化阶段要做好充分的评估,方案可以是由核心企业发起,也可以是政府方发起,做好资金、产业抗风险性的各方面评估后实施。但由于涉及农业农村,还需要政府做好兜底保障,特别是在项目签订实施前,要有企业联盟资金的注入,才能启动实施。同时,在运营阶段,也要对每年的绩效进行考核,若没有达到考核要求,要通过清盘等措施,保障农民利益。

(作者系海口市龙华区副区长)(王啸)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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