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两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明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年召
决定,决定明确: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两会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主席会议,明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年召决定(草案),
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明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两会会议还决定,明明年3月1日至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年召
为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作准备。两会明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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