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开展2021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

[焦点] 时间:2024-04-18 10:52: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31次

  中国小康网讯  近日,陕西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将开监管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庞涛,展年证后专项执法排污许可管理处副处长余林、排污四级调研员成晶出席,许可行动介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工作情况。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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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将开监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在全国正式施行。展年证后专项执法为排污单位履行污染物排放控制义务、排污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许可行动进一步强化、陕西优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行为的将开监管监管,也为引入社会监督、展年证后专项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创造了条件。排污

  据了解,许可行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已印发通知,从3月20日起在全省开展2021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现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逃避监管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排污单位日常管理中不按期提交执行报告、不开展自行监测等不规范行为予以处罚。

  庞涛指出,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关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自2017年排污许可制改革以来,全省以排污许可全覆盖为目标,以清理整顿为抓手,率先在全国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全覆盖。截止2021年2月,全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共48148家,其中发放排污许可证6665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564家,排污登记企业40919家。

  下一步,围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陕西将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尽快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效,做好排污许可与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深度衔接,积极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加强宣贯培训,做好企业普法,强化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引导企业依证规范环境管理,促进企业自证守法,不断实现排污数据“归真归实”。(张代弟)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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