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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批款者或须负刑责

[热点] 时间:2024-04-27 08:24: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48次
中评社北京2月8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法律负刑记者尹文报道,界批有法律界人士提醒,或须一旦教资会资助人士被判定为触犯国安法,法律负刑批准拨款的界批教资会当事人也有机会触犯国安法。有政界人士则呼吁教资会全面检视基金申请程序,或须避免不法分子用公帑从事乱港活动。法律负刑  大律师龚静仪强调,界批一旦教资会资助人士被判定为触犯国安法,或须而相关定罪判决的法律负刑基础也被法庭裁定为与教资会资助项目有关,批准拨款的界批教资会当事人也有机会触犯国安法。如被资助人士被裁定“分裂国家罪”罪名成立,或须教资会相关人士便有机会违反国安法的法律负刑“以金钱资助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罪”,最高刑罚10年有期徒刑;若被资助人士被裁定“颠覆国家罪”罪名成立,界批相关人士或违反国安法的或须“以金钱资助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刑罚是10年有期徒刑。  议员:应检视基金申请程序  选委会界别立法会议员葛佩帆指出,过去外国势力企图通过不同渠道介入香港事务,学术界也有戴耀廷等反中乱港分子打着学术自由的名义,暗中从事反中乱港活动的先例。教资会获政府资助的金额巨大,更应全面检视基金申请程序,在确保学术自由的同时,积极维护国家安全,避免“中门大开”,令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用公帑从事乱港活动。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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