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62个小区!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开始啦

[热点] 时间:2024-04-26 00:27: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27次
记者从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涉及市区申请为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个小公共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区石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庄石家庄市区发布了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公开分配有关情况,租赁住房符合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受理对象的开始,9月25日--9月28日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涉及市区申请

据悉,个小公共此次配租的区石公共租赁住房共涉及62个小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受理对象为2023年9月18日之前申请且已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庄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赁住房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开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及市区申请不得申请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

3.自动放弃配租、退房、个小公共被清退未满2年的区石家庭;

4.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

5.18周岁以下孤儿。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提交《石家庄市区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10月20日,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各区公开摇号分配。另外注意的是,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裕华区:86578228;桥西区:66086915;新华区:86952339;长安区:86252934 。

(燕赵晚报记者 庞会省 通讯员 宋辉)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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