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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发布红黄码常见问题解答

[娱乐] 时间:2024-04-25 22:37: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3次
中评社香港8月12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今日(12日),特区题解本港正式实施由海外及台湾地区抵港的政府“3+4”检疫,将现时7天的发布酒店隔离改为3天酒店隔离加4天家居医学监测。为识别较高传播风险的红黄人士,政府同时推出“红黄码”制度,码常即是见问在现有的安心出行“疫苗通行证”中加入了“红码”及“黄码”。“红码”适用于确诊者,特区题解“黄码”适用于从海外或台湾地区抵港人士,政府这一新措施已于9日生效。发布劳福局发布与“疫苗通行证”“红码”及“黄码”防疫措施有关常见问题解答。红黄  问1: 雇主可否拒绝持“黄码”的码常雇员上班?  答: 雇主应让持“黄码”的雇员上班。无论雇员的见问工作地点是否属主动查核“疫苗通行证”的处所及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处所,雇主应让持“黄码”的特区题解雇员在完成酒店强制检疫后上班。“黄码”人士于处所内上班时须严格遵从防疫措施,政府包括佩戴口罩及独自用膳。发布雇主如按自身需要,须就个别处所采取额外防疫规定,应与雇员坦诚沟通,协商双方同意的安排。如未能安排持“黄码”的雇员在完成酒店强制检疫后上班,雇主应向雇员支付假如雇员在该期间上班可得的报酬。雇主不能扣除有关雇员在《雇佣条例》下享有的假期,例如有薪年假。  问2: 持“红码”未能上班的雇员会否享有《雇佣条例》下的疾病津贴?  答: “红码”适用于所有确诊者。他们须同时遵守隔离令,不能离开隔离地点。持“红码”人士因遵守隔离令而缺勤的日子会被视为《雇佣条例》下的病假日。雇主须向能出示隔离令的合资格雇员提供疾病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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