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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宣判

[娱乐] 时间:2024-04-20 06:22: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91次
2023年7月7日,宝马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公开宣判,女司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机醉驾撞

经审理查明,人拖2022年9月2日,行案宣判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宝马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谢某受伤的女司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机醉驾撞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人拖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行案宣判随后,宝马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女司经鉴定,机醉驾撞肖某某的人拖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行案宣判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近亲属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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