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之声】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

[焦点] 时间:2024-03-29 17:36: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07次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声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底线制度安排,是力推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进社确保最困难的助兜作群体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脱贫,底脱是贫工各级民政部门服务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大局、推动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声全政治责任。

  调整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力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进社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助兜作将脱贫攻坚中的底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贫工确保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声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吃穿“两不愁”,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力推

  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进社为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和数据比对,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加强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衔接,2017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9年12月,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5336元/人·年,22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4697元/人·年,全国深度贫困县达到4199元/人·年,“三区三州”所辖县也达到了4068元/人·年;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贫困人口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截至2019年12月,全国共有18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已脱贫1693万人、未脱贫164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贫困人口稳定实现吃穿“两不愁”。

  特殊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为确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调整完善农村低保政策,明确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河北、辽宁、浙江、江西、甘肃等省份进一步扩大兜底范围,将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低保范围。健全完善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机制,对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对低保对象就业、参加扶贫项目等必需的工作成本,在计算家庭收入时予以适当扣减,鼓励其积极就业。山西、内蒙古、吉林等14个省份进一步明确低保渐退期限,激发贫困人口就业动力。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分别惠及1069.3万生活困难残疾人和1354.5万重度残疾人。

  陕西省宁陕县自2016年开始实行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为其提供干净舒适的住所、24小时全面护理,不仅让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得到良好照料,也彻底将失能家庭解放出来,全身心脱贫致富奔小康。图为2018年8月20日,宁陕县中心敬老院五保失能托养中心内,护理员在与托养老人聊天。 新华社记者 刘潇/摄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做好供养服务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民政部门持续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将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照料服务、疾病治疗、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加快推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建设改造,提升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截至2019年12月,全国共有农村特困人员439.3万人,其中集中供养75.2万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107.3万人,全年累计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46.9亿元。

  临时救助制度防止返贫作用较好发挥。为助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防止脱贫群众返贫,各地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明确对象范围和类别,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合理制定救助标准,拓展完善救助方式,对返贫人口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并根据其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实施“分类救助”、“先行救助”、“特别救助”等,切实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临时救助力度。内蒙古对刚性支出过大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特别救助;江西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上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临时救助标准。2019年1—12月,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917.7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28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395元/人次,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4万人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困难群众面临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风险,加剧了社会救助工作难度。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对遭遇急难问题、生活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危机的城乡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开通绿色通道,对非本地户籍的新冠肺炎患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急难发生地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简化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已向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7.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8168.9万人次,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坚决筑牢脱贫攻坚底线

  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倒计时,全国还有551万未脱贫人口,近200万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近300万贫困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还有大量因新冠肺炎疫情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不少都需要通过兜底保障实现脱贫。必须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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