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薄公堂到结成”良缘“ 洪山法院以调促和化解版权纠纷

[探索] 时间:2024-04-17 23:40: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64次

原标题:从对薄公堂到结成”良缘“ 洪山法院以调促和化解版权纠纷

(记者刘畅、从对通讯员李心蕊、结成解版高禛)剑拔弩张的良缘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握手言和,原告变甲方,洪山和化被告成乙方,法院纷双方当场达成长期合作意向。调促这是权纠近日在武汉市洪山法院民三庭审理的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后的场景。

“每次调解成功都还是从对会觉得心里有个气球起飞了,十分轻松”。结成解版参与此案的良缘法官助理李心蕊发朋友圈感慨。

原告A公司是洪山和化一家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小微企业,买断了涉案摄影作品的法院纷著作权,成为涉案摄影作品的调促经著作权授权的许可使用人。A公司发现涉案摄影作品被B公司刊登在其管理运营的权纠网站,A公司认为B公司未经许可,从对擅自在网络上发表含有涉案摄影作品的文章,属于侵权行为。于是A公司起诉B公司,要求B公司其停止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设计作品、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人民币1万元。

被告B公司不理解,自己在网上发表的一篇关于茶文化的文章里配了一张绿茶的图片,怎么就被告了呢?经承办法官刘云婷释法说理后,B公司终于意识到自身做法的确存在不妥之处,同时也表示自己并非故意侵权。

“我们的确不太懂,在网上随意搜了张图片当配图,没想到这也可能会侵权,一张图一万块,这着实有点吃不消,希望赔偿费用能够减少一些。”被告B公司的代理人说道。B公司有使用图片的需求,而A公司本身就有丰富的图片库资源,刘法官敏锐地发现双方还有回旋的余地,于是同法官助理李心蕊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

调解过程中,B公司表达了希望与A公司长期合作,合法使用原告拥有的丰富图片库资源的意愿。李心蕊及时将B公司的想法与原告A公司代理人进行沟通,A公司欣然同意。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B公司向A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A公司将案涉摄影作品授权给B公司继续使用,授权期限为两年,授权期间B公司无需再向A公司支付使用费。

自今年5月1日知识产权管辖变化后,洪山法院审结71件,其中成功调撤47件,调撤率为66%。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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