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提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综合] 时间:2024-04-25 23:40:3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98次

    中新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郭超凯 黄钰钦)《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26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爱国案首草案提出,主义筑中族共国家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法草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次提出构

    

    

      草案共5章38条,请审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议提有精园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华民领导体制和工作原则、爱国案首内容、主义筑中族共部门职责、教育对象、法草实施措施、次提出构支持保障等。请审

    

      爱国主义教育的议提有精园内容广泛丰富,草案的规定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大好河山、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各个方面。同时,草案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专门规定,并强调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

    

      草案第八条指出,爱国主义教育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坚持理性、包容、开放,尊重各国历史特点和文化传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

    

      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草案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代表性人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针对性规定。

    

      例如,草案规定,国家引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进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草案还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历史文化教育和国情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对国家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加强与海外侨胞的交流,做好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增进海外侨胞爱国情怀,弘扬爱国传统。(完) 【编辑:苏亦瑜】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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