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强化建筑垃圾整治与利用:各区至少有1座转运场,各小区、行政村要设置临时堆放点

[娱乐] 时间:2024-04-16 17:26: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0次

原标题:海口强化建筑垃圾整治与利用:各区至少有1座转运场,海口各小区、强化行政村要设置临时堆放点

新海南客户端、建筑南海网、垃圾利用南国都市报2月9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 文/图)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整治至少转运置临近日,各区《海口市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下称《方案》)正式出台,有座明确在2024年要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场各村设综合利用率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小区行政基本建立起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时堆分类投放、放点中端收运、海口末端处置到再生产品利用管理体系。强化

《方案》指出,建筑2023年海口市将持续开展全市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垃圾利用探索建立全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的全过程监管的法规制度体系,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综合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5%、60%、50%以上。

《方案》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装配式装修,推广使用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建材和施工周转工具。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农村自建房和装饰装修工程等方面要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处理,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图为海口西海岸一小区内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方案》要求依法严格运输监管,执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新建工程与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将建筑垃圾外运处理委托给经各区政府核准的运输企业,装修工程与农村自建房产生的建筑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运输体系,由经各区政府核准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

运输车辆应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并与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效对接。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此外,将逐步建立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机制,合理布局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在城市建成区合理布局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若干座,每个区至少建设1座转运调配场,各区乡镇原则上均要建设1座以上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以解决建筑垃圾中转储存问题。

每个小区、行政村原则上都应设置1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对于三无小区或者条件有限的区域,可以采用定时、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解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问题。2023年底前,力争完成省级和海口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规划布局的转运调配场、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厂建设。

《方案》指出,海口市相关部门和各区要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

《方案》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公众监督举报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科普知识:

1、什么是建筑垃圾?

即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弃物。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置。

2、建筑垃圾可以分成几类?

可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一)工程渣土: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水利设施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

(二)工程泥浆:各类建(构)筑物桩基础、基坑围护结构以及泥水盾构、管网暗挖等施工产生的废弃和剩余泥浆。

(三)施工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水利设施等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

(四)拆除垃圾: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

(五)装修垃圾: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塑料、包装纸等废弃物。(王康景)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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