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从4个方面作出系统制度设计 国家督学要保证时间精力投入、不挂虚名

[娱乐] 时间:2024-04-19 07:45: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82次

  央视网消息:《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今起(9月1日)实施,教育精力这是督导督学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问责介绍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办法保证不挂有关情况。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着重从4个方面作出了系统制度设计。作出制度

  明确了问责对象主要包括3类对象: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系统虚名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计时间有关工作人员。投入

  对于问责主体,教育精力《问责办法》明确,督导督学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教育督导问责工作,问责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办法保证不挂单位、个人的作出制度责任。同时,系统虚名整合教育监管力量,设计时间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有关部门依法落实问责职责。

  超标超前培训超期收费等行为将被问责

  问责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等六类情形。

  《问责办法》明确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如有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等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

  同时《问责办法》明确,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明确公开批评约谈等多种问责方式

  《问责办法》明确了问责方式主要分两种情况。针对被督导单位,主要采取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行政处罚等问责方式。针对责任人,主要采取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问责方式。针对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责任人,还可采取依法罚没违法所得、从业禁止、纳入诚信记录等问责方式。

  同时,要求对有隐瞒事实真相,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国家督学要保证时间精力投入不挂虚名

  据介绍,我国已组建多层次的国家督学队伍体系,目前全国共有各级督学14.7万名。为充分发挥国家督学作用,专门制定了岗位职责,建立了实绩考核和退出机制,要求新一届国家督学积极履职,保证时间精力投入,不挂虚名。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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