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讲政策丨划定工业产业区块后,广州工业发展发生了哪些变化?

[娱乐] 时间:2024-04-16 15:54: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43次

原标题:处长讲政策丨划定工业产业区块后,处长策丨产业广州工业发展发生了哪些变化?

制造业是讲政实体经济的基础,具有“压舱石”的划定后广化作用。作为制造业大省,工业广东“制造业十九条”提出“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和产业保护区块”。区块

近年来,州工展广州市工业占经济总量的生变比重逐年下降,工业发展迫切需要强劲提升。处长策丨产业2019年广州市出台《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讲政2020年开始划定工业产业区块,划定后广化守住工业用地的工业“基本盘”。数据显示,区块近两年广州市工业发展实现稳中求进,州工展2021年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逆势上升,生变工业投资迈上千亿新台阶。处长策丨产业

近期,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南方网共同制作《广州工信处长讲政策》栏目,邀请到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处副处长李娟,解读广州市加强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和工业用地产业监管相关政策内容。

划定工业产业区块促进工业指标实现新突破

划定工业产业区块,就是划定了工业用地保护线,这是基于产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也是深化认识的一个过程。

2015年以来,广州市工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逐年下降,从30.2%下降至2020年的22.9%,工业发展迫切需要强劲提升。同时,广州市现状工业用地面积也出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再加上近年来,土地供给趋紧、土地使用成本上升,制造业企业“用地难、用地贵”矛盾显现。

在这种背景下,广州市从2020年开始划定工业产业区块,守住工业用地的“基本盘”,同时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充分保障工业用地的供给和合理布局,今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坚持制造业立市”,说明划定区块、保障制造业土地要素的做法符合发展要求。

工业产业区块是指政府把适合发展工业的地块划一个“圈”,规定“圈”内土地的主要发展用途是工业。一个一个的“圈”集合起来,就构成了工业产业区块。2020年2月,广州市公布了工业产业区块划定成果,一共是669块,总面积621平方公里。划定工业产业区块后,广州市工信局和规划资源局联合与各区政府共同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举措。

李娟介绍,总体来说,广州市工业重区黄埔、南沙、花都、增城、白云、番禺等,是工业产业区块划定的“大户”。如番禺区的汽车城,是广州市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板块之一,用于发展智联新能源整车制造、研发、零部件配套中心。

数据显示,近两年广州市工业发展稳中求进,2021年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逆势上升,主要指标也实现了新突破,如2021年工业税收(含海关代征)占比超过四成,工业投资迈上千亿新台阶。今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制造业立市”,一季度全市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从去年同期的21.7%上升至23.5%,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比2021年提高12.1个百分点。

划定工业产业区块带给企业三大利好

李娟介绍,划定工业产业区块后,市工信局和规划资源局联合与各区政府共同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给企业带来了三大利好。

第一大利好是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广州市2019年出台了《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今年4月份进行了修订。

《实施办法》对广州市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作出了规定,位于区块内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上限、建筑密度上限,大部分都要比位于区块外的工业用地指标高。如在满足消防、环保、工艺等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工业产业区块内的一类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由过去最高2.0提高到4.0。数据显示,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广州市工业区块内有153个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1697公顷的工业用地获批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平均净容积率由2.1提升至3.5,产业载体建筑面积增加2020万平方米。

第二大利好是工业产业区块范围内,普通工业用地可以进行工业物业的产权分割和转让。在工业产业区块范围内,制造业企业的国有普通工业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产业用房,可按幢、层、间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最小单元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带来的是企业沟通成本、测试成本、运输成本、时间成本的降低,同时中小微企业可以购买厂房后用于融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第三大利好是事权下放至各区,激发基层活力。《实施办法》明确工业产业区块内的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简化流程。工业产业区块内的工业用地控规局部修正审批权、控规深化及优化审批权,均已下放委托各行政区具体实施。若目标地块不位于工业产业区块内,则需要先报广州市政府同意开展控规调整工作,再由申请单位编制方案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批,流程复杂、时限较长,《实施办法》印发实施后,效率大大提升。

积极探索产业用地绩效评价及用地监管

当前,我国大城市的发展,已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集约节约利用成为土地利用的重要方向。在此背景下,国内城市纷纷在产业用地绩效评价及用地监管方面开展了探索。

广州市于2021年3月印发实施《广州市工业用地产业监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目的是明确本地区工业用地产业监管的工作指导和细则,构建操作性强、松紧适度的工业用地监管机制,为各区工业用地出让后的产业发展监管工作作出清晰指引。

李娟介绍,《工作指引》适用于广州市协议出让、公开出让的普通工业用地(M1、M2、M3)的产业监管,以产业监管协议为抓手,从项目准入、用地供应、供后监管、奖励惩罚四个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指引》要求,新供应的工业用地,必须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纳入工业用地产业监管。

《监管协议》包含五方面内容:一是项目的产业类别、税收产出率、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关联条件,各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关联条件;二是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投产时间、达产时间;三是开展投入产出监管评估的考核周期,并明确每个评估考核周期需评估的关联条件、具体指标、相关标准以及违约处置办法;四是用地主体提供评估考核关联条件和具体指标的权利和义务;五是关联条件不达标的相关豁免条款。

签订《监管协议》后,各区指定部门应会同提出关联条件的部门,在约定的考核周期对履行情况进行评估,也可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履约评估工作。《监管协议》可按照收集指标、通知企业、核实指标、出具意见、报送结果的流程进行评估。

此外《工作指引》根据工业用地项目总体评估结果,实行自行退出、惩戒、奖励三类处理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用地主体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建设的,可向出让人提出退还土地的申请;在开、竣工阶段,符合《监管协议》评估要求的,可收回土地使用权,反之须采取约束措施;在达产及以后阶段,经评估未履行《监管协议》的,须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间受到一定约束并加强信用监管,累计3年未达到要求的,可收回工业用地使用权。

出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方网

制作:张琛平 钱泳彤

主持:陈司悦(张琛平 钱泳彤)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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