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咋回事?

[热点] 时间:2024-04-27 05:16: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90次
来源:法治网

  近日,山东蓝翔山东蓝翔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咋回事被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引发网络关注。入经

  企查查APP显示,营异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常名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山东蓝翔山东蓝翔技师学院董事长、咋回事院长荣兰祥担任法定代表人、被列大股东等职务,入经由荣兰祥、营异荣小龙、常名张秋霞共同持股,山东蓝翔经营范围包含教育咨询服务、咋回事企业总部管理、被列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法治网研究院就此事致电蓝翔技师学院,对方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会将采访诉求转给相关人士。截至发稿时,并未得到回复。

  2014年2月,国务院以国发〔2014〕7号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军分析指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之规定,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将承担罚款、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限制企业责任人任职等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所以,不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后果很严重,建议企业及时履行年报义务。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挖掘机技术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这句曾经广为流传的广告词,让蓝翔技校火出圈,成为职业教育领域的佼佼者。

  一直以来,蓝翔技校的课程设置非常丰富,涵盖了多个行业的技能培训,包括汽车检测与维修、烹饪与营养、数控机床加工、焊接技术、美容美发、计算机应用与维等等。

  蓝翔技校董事长荣兰祥有一句名言,在网上广泛传播——“在我们学校,咱就是实打实的学本领,不玩虚的。学挖掘机的就要把土挖好,学烹饪的就要把菜炒好,学裁缝的就把衣服做好。”

  2017年,“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更是获批改建为“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增设技师部和高级技工部,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

  然而,近些年,蓝翔技校及荣兰祥似乎也进入了“多事之秋”。据媒体报道,学校曾遭遇了生源危机、亏损质疑、跨省打架等,荣兰祥也陷入家庭内斗、偷税漏税、超生风波等一系列负面事件。

  刘军律师提醒,“企业越是遭遇舆情风波,越是要冷静做好接下来的合规工作”。(文|沈若水)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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