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疫情期间如何消费维权?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招

[知识] 时间:2024-04-19 19:02: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01次

原标题:天天315 | 疫情期间如何消费维权?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招

新海南客户端、天天南海网、疫情南国都市报8月3日消息(记者 蒙健)疫情防控期间,期间权海为营造良好的何消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口市合法权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维权小贴士,场监为消费者支招。督管

一、理局疫情期间购买到假冒、支招伪劣、天天“三无”防护用品怎么办?

答:消费者要保存好交易凭证、疫情消费记录等相关凭证。期间权海消费者也可以直接找商家沟通,何消要求赔偿。口市如果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的场监商品,可拨打平台所在地12315、12345热线进行诉求表达,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消费者亦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也可选择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

消费提示:广大消费者应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渠道购买食品、药品、防护用品等商品,并注意查看商品标识、标签和质检证明。微信个人或微商等渠道商品质量难保障,来源难追溯,维权取证难,消费者应谨慎通过此类渠道购买防护用品,谨防受骗。

二、购买宣传可防可治的商品后,发现无效怎样维权?

答:消费者因经营者的虚假广告和宣传而购买商品后,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消费提示:面对形形色色的防疫信息时,务必擦亮眼睛、保持定力,不轻信、不购买、不使用未经官方认可的防疫抗疫商品,按照官方推荐的防疫措施积极做好个人防护,莫要盲目相信虚假夸大的信息。

三、疫情期间已签订各种服务合同,能否要求经营者无条件退款?

答:受疫情影响,一些消费者不得已取消了原已预订的出行旅游、餐饮、娱乐、学习等消费活动。尽管有些行业及时出台各种改单或退单政策,但售后服务涉及环节多、退单政策不一等诸多客观因素,导致部分消费者的诉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相关消费纠纷凸显。

消费提示:如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疫采取行政措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疫情致使消费者根本不能履行时,此情形属于民法典第180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配合,解除合同并办理退费。

如果遇到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因疫情出现,若不解除合同会对消费者权益有重大影响,此时可用“情势变更”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纠纷时,消费者可求助相关部门或诉诸法院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切勿盲目抢购,大量囤积物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对于部分经营者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拒不履责等不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蒙健)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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