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农业农村部今日发布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的部暂通知,通知要求,停执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行动选址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物饲养殖小区、养场动物隔离场所、等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距离选址距离规定。
通知指出,规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要组织开展兴办上述所列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农业农村依据场所周边的部暂天然屏障、人工屏障、停执行政区划、行动选址饲养环境、物饲动物分布等情况,养场以及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状况等因素实施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选址。具体评估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责任编辑: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