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内出台针对“黄码”人员举措

[休闲] 时间:2024-03-29 23:57: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36次
中评社北京11月6日电/据央视新闻消息,黄码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我省赋“黄码”人员患病就医指导意见》称,黑龙根据哈尔滨市、江省黑河市等地市相继提出将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内出未及时检测核酸的台针非密接户籍人员赋“黄码”的规定,黑龙江省各地将出现大量“黄码”人员。对人为保障“黄码”人员患病就医需求,员举并有效防控新冠疫情,黄码现提出黑龙江省此类赋“黄码”人员患病就医指导意见。黑龙  一、江省做好收治工作  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医疗机构要统筹做好赋“黄码”人员医疗救治工作,内出绝不能以疫情防控为由拒收、台针推诿此类患者就医。对人根据当前黑龙江省各地“黄码”赋码规则,员举除发热的黄码赋“黄码”人员需到发热门诊诊治外,所有其他赋“黄码”人员在健康码转“绿码”前应到集中隔离人员收治医疗机构就医,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二、加强住院管理  已住院患者原则上在现住院医疗机构继续就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对目前在院患者进行查验,筛查健康码“黄码”患者,根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进行甄别,排查新冠风险,如无法排除,应采取过渡病房(区)隔离观察和3天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方式进行管理,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三、严格出院管控  赋“黄码”患者符合出院标准,应向医院所在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由相关部门“手递手”转运至属地集中隔离点或患者所在社区,按照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要求管理至恢复“绿码”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  若“黄码”患者为异地就医人员,出院时应由医院所在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至恢复“绿码”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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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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