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

[休闲] 时间:2024-04-27 10:16: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0次

  中国网财经12月5日讯 日前,部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范国土资源部、推进特色环境保护部、小镇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和特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城镇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建设什么都往里装,部委不能盲目把产业园区、规范旅游景区、推进特色体育基地、小镇美丽乡村、和特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镇戴上特色小镇“帽子”。城镇各地区应循序渐进发展“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不同类型特色小镇。建设各地区要注重引入央企、部委国企和大中型民企等作为特色小镇主要投资运营商,尽可能避免政府举债建设进而加重债务包袱。各地区要综合考虑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吸纳就业和常住人口规模,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

  以下为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是拥有几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特色产业鲜明的行政建制镇。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积累了一些经验,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以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存在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现就规范推进各地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